人力部強調,雇主和中介在申請工作准證時,必須確保呈報資料真實與完整。根據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虛報資料者可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高達2萬元,或兩者兼施。
被告提出的192次工作准證申請,到頭來不是被人力部拒絕或吊銷,就是在公司發現後被取消。所有被告代爲申請工作准證的外籍勞工,最終都沒到新加坡工作。
調查進行期間,J&Y Recruit Pte Ltd的營業執照已被吊銷,執照到期後也不能更新。
被告每申請到一次原則性批准信,海外代理就會支付50元。被告前後收了2000元。
被告因涉嫌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被判坐牢11個月。他也被終身禁止在中介行業工作。
根據文告,被告那麽做是爲了比其他中介公司更快爲員工申請到工作准證,以便協助客戶進行員工部署。
根據人力部星期四(12月29日)發布的文告,被告是35歲張志偉(譯音),案發時是勞務中介公司J&Y Recruit Pte Ltd董事。
被告于2019年4月至7月之間,以六家公司的名義,提出192次工作准證申請。申請都是在六家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而且這些公司當時也沒有聘請員工的打算。
勞務中介公司董事在六家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六家公司的名義提出192次工作准證申請。董事在東窗事發後被控,罪成坐牢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