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麗雲(58歲)被指在2018年9月及10月之間,多次傷害兩名來自菲律賓的女傭珍妮弗(41歲)以及瓊恩(35歲)。
捏女傭全身、腳踹胸、手打頭,住在聖淘沙上千萬元豪宅的富婆涉虐兩名女傭,早前被裁定七項控狀罪成,星期五(1月27日)早被判坐牢10個月。
法官星期五早判她坐牢10個月,但辯方律師表示她有意針對裁決與判刑上訴,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她面對八項蓄意傷害女傭的罪名不認罪,經由審訊後,去年12月法官判她其中七項罪名成立,最後一項被指涉嫌用棒子打女傭的控狀,因女傭說法不明確和沒有其他佐證,因此判該項罪名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