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照片、再用變聲器發聲,23歲女學生假冒成男子,以各種手段要陷入愛情騙局的女子萬事順從,不但要女子買遊戲卡、充值遊戲幣、訂購送餐服務等,還逼對方傳裸照視頻,女學生被判坐牢四個月。
同年12月2日至2021年5月16日之間,被告故意誘導受害人花錢爲“他”上網訂餐、購買遊戲卡及樂高模型、充值網購平台電子錢包和遊戲幣等,還讓受害人提供綁定了銀行卡的網絡付款賬號,以便被告上網購買與遊戲相關的物件。
被告當時在多個聊天平台上使用一名男子的照片作爲頭像,並用變聲器發送語音信息,每天和受害人聊天。兩人于同年11月8日確認情侶關系。
被告彭敏萱(23歲,學生,譯音)面對各一項刑事恐嚇及欺騙罪名,她星期一(1月30日)認罪。
受害人最終在2021年5月16日提出分手被拒,她擔心被告散播裸照,18日到警局報案,警方當天傍晚就逮捕被告。受害人前後損失了約4700元。
法官指出,被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犯罪,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判她坐牢四個月。法官批准她展期到2月13日開始服刑。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3年1月31日的《新明日報》。
案情披露,被告犯案時21歲。她通過約會應用結識當時22歲的受害人,兩人在2020年9月26日轉用WhatsApp聊天。
“戀愛”期間,被告屢屢以生病或威脅要分手等借口,拒絕與受害人見面,且不斷要求受害人聽話滿足“他”的需求,以證明對“他”的愛。只要受害人拒絕順從,被告就以分手威脅。雙方分手後,被告又會要求複合,兩人共分合最少14次。
爲隱藏身份,被告向受害人提供手機號碼及地址,但不透露單位號碼。受害人幾次在下班後乘德士去買遊戲卡,再送到被告提供的地址,把遊戲卡放在樓梯口,被告待她離開後領取。
被告也多次要求受害人發送裸照證明愛意,受害人起初不斷拒絕,最終抵不過被告的堅持,陸續拍攝了多支裸露影片及照片傳給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