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見到這一幕時想跟當局舉報,于是用手機拍對方,然後直接上前質問他。
控方認爲法官應該判他坐牢四年,代表律師則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兩年即可。法官給予被告時間償還醫藥費給死者家屬,料下周三(8日)下判。(人名譯音)
撞人的男子是蔡金輝,他在星期五(2月3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
死者對此感到不滿,他嘗試追被告,但被告都輕易躲過。
2021年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被告蔡金輝在外用完早餐,回家經過後港5道第328座組屋時,74歲的黃速龍正好坐在樓下的長凳抽煙。被告用手機拍對方,然後直接上前質問他,結果引發沖突。他在星期五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
被告發現死者倒下後沒有反應,立刻報警。死者事後被送往陳笃生醫院搶救,他的頭部多處骨折,當晚10時許在加護病房去世。法醫證實他因頭部重傷死亡。
被告後來走向組屋電梯口,他這時發現死者站在約九米外的地方,拿著拐杖走向他。被告見狀沖了過去,用右肩膀頂撞死者腹部,導致死者跌倒,後腦勺撞擊地面。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向來有“強烈的公民意識”,非常注重組屋區的環境衛生,每個月會就高樓抛物、公共場所肮髒等問題,平均向當局反饋三四次。在組屋底層抽煙是違法行爲,被告想要拍照存證和舉報,沒想到會有如此嚴重的後果。
不滿74歲老漢在組屋底層抽煙,34歲男子拍照存證後上前質問人,結果引發沖突。老漢揮著拐杖逼近,男子用右肩膀猛撞對方腹部,導致老漢跌倒撞地,頭部骨折身亡。
電眼畫面顯示被告 先後退再發力沖向死者
2021年12月25日聖誕節當天,被告在外用完早餐,回家經過後港5道第328座組屋時,74歲的黃速龍正好坐在樓下的長凳抽煙。
控方指被告的行爲並非公民意識的體現,他其實可以拍照後通知當局,讓當局采取行動,但他卻主動質問對方,從而引發沖突,而且還攻擊人。
庭上播出的電眼畫面顯示,被告當時先往後退,身子半蹲,跟著發力沖向死者。
控方也指被告身高1.73米,體重100公斤,比身高1.61米和體重54公斤的死者體型大近一倍。被告明知自己身型較壯,卻還選擇沖向體弱的老人家,應當被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