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車禍發生時,被告前方的交通燈正好亮著綠燈,汽車是可以通行的,受害者沒有使用人行過道,也沒查清路上的交通情況就過馬路。律師說,被告沒有超速駕駛,看到傷者時曾嘗試刹車和往左轉,無奈已經來不及。
控方指被告在短短七個月就出兩次車禍,1992年至2018年的近30年期間,被告也案底累累,一共10次違反交通規矩,其中多次超速駕駛。
根據案情,2020年7月9日晚上11時許,東海岸路和弗蘭克爾道(Frankel Ave)交界處發生車禍。被告駕駛藍色瑪莎拉蒂上路,途經上述路口時沒有留意路況,撞倒正在過馬路的符國甘。
受害者事後被送進樟宜綜合醫院急救,他的骨盆、脊椎骨和腳骨骨折,膀胱也疑破裂,身體多處血腫,坐了兩個月輪椅。
另外,在2019年12月19日淩晨1時39分,被告駕駛同一輛瑪莎拉蒂,在奧菲亞路和維多利亞街交界處撞傷一名腳踏車騎士。
根據庭上播出的閉路電視畫面,符國甘當場被撞飛,重重摔在馬路上。被告肇事後沒有停車,繼續駕車絕塵而去。控方指出,被告以爲受害者沒事,因此才會在沒有提供協助的情況下離開。他案發隔天才上網報案,聲稱駕駛時聽到汽車右邊發出聲響,回家後發現右側鏡損壞。
法官將在3月下判。(人名譯音)
駕駛瑪莎拉蒂撞倒85歲老漢,男子肇事後逃逸,隔天才上網報警聲稱車身有損壞。警方經調查後提控男子,庭上進一步揭露他是“慣犯”,在七個月內牽扯到兩起車禍,還有多項違反交通法令的案底,應該受到嚴懲。
被告黃金攀(52歲)是電器公司UKC Electronics的總經理。他星期四(2月9日)承認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三項控狀,其余兩項罪名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控方向法官建議判被告坐牢至少四個月和三周,罰800元及吊銷駕駛執照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