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甯研制手槍始于19世紀末,其産品主要由比利時的FN國營兵工廠、美國的柯爾特武器公司及雷明頓武器公司制造。[1]接下來主要介紹比利時制造的勃朗甯手槍。比利時FN國營兵工廠制造的勃朗甯手槍種類較多,其中有軍用手槍、警用手槍和袖珍手槍,口徑有6.35mm、7.65 mm和9mm,手槍的自動方式主要有自由槍機式和槍管短後坐式。
中文名稱
勃朗甯手槍
研制時間
1900年~1922年
發明者
約翰·摩西·勃朗宁
研發者國籍
美國
研制企業
FN國營、柯爾特、雷明頓公司
口徑
6.35mm、7.65 mm和9mm
曆史
勃朗甯M1900 7.65mm手槍
比利時勃朗甯M1900 7.65mm手槍,自動方式爲自由槍機式的手槍,並獲得專利,這是世界上第一種自由槍機式自動方式的手槍。1900年,比利時的FN國營兵工廠獲得生産特許權並開始制造,該手槍被比利時軍隊列爲制式手槍,槍的全稱爲:勃朗甯M1900 7.65mm手槍。這種手槍在解放前流入中國較多,在我國被稱爲“槍牌手槍”。
勃朗甯M1900手槍由槍管、套筒、握把和彈匣組成,發射7.65mm半突緣式勃朗甯手槍彈。槍管有6條膛線導程約230mm。套筒前端設有准星,後端有“V”形缺口照門。套筒前部有平行的上下兩孔,上孔容納複進簧,下孔容納槍管,擊針等部件在套筒後部。
M1900的自動過程是:擊發後,火藥燃氣推動彈頭向前,同時也推套筒向後,完成抽殼、抛殼等動作,並壓縮複進簧。套筒後坐到位後,複進簧伸張,套筒複進,將次發彈推人彈膛,擊針尾端則被擊發阻鐵所阻停止前進手槍呈待擊狀態。[2]
M1903
1903年,比利時FN國營兵工廠生産了勃朗甯設計的一支口徑爲9mm的手槍,定型號爲M1903,同年出現在歐洲市場。M1903自動方式爲自由槍機式,發射機構帶有控制聯杆,用于防止早發,彈匣容彈量爲7發。該手槍發射勃朗甯設計的9mm勃朗甯手槍長彈。圖2爲比利時勃朗甯M1903 9mm手槍。[3]
勃朗甯大威力手槍
勃朗甯大威力手槍在世界上應用非常廣泛。該槍的自動方式是槍管短後坐式,擊發後,槍管和套筒扣合在一起後坐一定距離後,槍管和套筒解脫,槍管再向後運動少許便受到限制,而套筒繼續後坐。其槍膛閉鎖是通過槍管在垂直面內的起落來實現的;擊發機構采用外露擊錘式;發射機構有一推杆,它僅在彈匣被插入時才起作用,只能進行半自動射擊。該槍設有防偶發和防早發保險機構。[1]
勃朗甯大威力手槍是參與法國軍隊要求一種新型軍用手槍,大容量(法語:Grand Rendement)或稱爲大威力(法語:Grande Puissance)而設計的法國軍隊方面的要求是,武器尺寸必須是緊湊的,供彈具容量至少裝填10 發子彈一個彈匣分離裝置(配用可拆卸式彈匣),具有外置式擊錘,具有裝在表面的手動保險火力強大而且分解和重新組裝簡單,能夠殺死在50米(54.68碼)以內可以看到的任何人。其最後的標准要求是發射的子彈口徑爲9 毫米或更大,彈頭質量約8克,而槍口初速爲350 米/秒(1,148.29 英尺/秒)。它是實現這一切而且總重量全控制在1 千克(35.27 盎司,2.2 磅)。[4]
國營赫斯塔爾(FN)委托約翰·勃朗宁设计符合这些种种规格的一个新型军用手枪。但由于勃朗宁以前已经把他设计成功的M1911美國軍用半自動手槍的槍械專利賣給了柯爾特公司,因此當時勃朗甯被迫繞過M1911的專利並且重新設計一把全新的手槍。
1922年,勃朗甯在美國猶他州奧格登研制出兩種采用不同原理的原型槍,而這把手槍亦在1923年6月28日向美國方面申請專利,並且在1927年2月22日正式授出。 其中一種采用簡單的反沖作用原理設計,而另一種則是後膛閉鎖及槍管短後坐原理設計。這兩把原型槍都使用了新設計的雙排左右交錯排列式彈匣設計(由設計師迪厄多內·塞弗所设计)以增加弹匣容量超过10 發而另一方面又不會過度增加手槍的握把尺寸或使彈匣的長度突出太長。
經過國營赫斯塔爾方面比較以後,認爲采用後膛閉鎖及槍管短後坐原理設計更爲適合,于是在選擇了後一種原型槍的設計以後再作出進一步研制和測試。改進型在原型槍的基礎上縮短長度,並增加了外置式擊錘、擊針、手動保險和彈匣保險簡化其分解步驟,並且由16 發雙排彈匣供彈。國營赫斯塔爾公司在1925年把該設計的原型槍提供給法國陸軍凡爾賽評審委員會方面並且進行的多次試驗,並且再進行了進一步改進。
1928年,柯爾特公司原有的M1911手槍的相關專利均已期滿,于是塞弗便把許多以前爲柯爾特的專利特征與勃朗甯大威力手槍加以整合了,由此推出了塞弗-勃朗甯M1928原型槍。這個型號的分解步驟與M1911手槍相似使用了M1911手槍的可拆卸式槍管襯套和分解程序。[4]
到了1931年,勃朗甯大威力手槍的設計基本定型,改用縮短的13 發可拆卸式雙排彈匣,彎型後握把背部和把可拆卸式槍管襯套與套筒整合爲一個整體。1934年,勃朗甯大威力手槍的設計已經完成並准備好投産。它最先在1935年被比利時軍隊采用,並正式命名爲勃朗甯P-35。不久之後,比利時警察也開始裝備該手槍,然後其他一些國家也開始裝備該手槍。
然而,法國軍隊最終卻決定不采用該手槍,反而改爲采用設計概念相似但是不論口徑和彈匣容量都較小的Mle.1935 手槍,大威力手槍是其中一把在推出以後的時間內最廣泛使用的軍用手槍,曾被50多個國家的武裝部隊所使用。
這把手槍被命名爲“大威力”(Hi-Power)的意思是指該槍所采用的可拆卸式雙排彈匣的容量是13 發,再加上膛內的1 發,幾乎是當時同時代設計的手槍子彈容量的兩倍,例如魯格手槍或毛瑟1910手槍。大威力手槍通常被簡稱爲“HP”(“Hi-Power”或“High-Power”的簡稱)或是“GP”(法國人的名稱:“Grande Puissance”的簡稱)。正是因爲這把手槍最初于1935年推出,因此經常又被簡稱爲“勃朗甯HP-35”、“GP-35”、“P-35”或是“1935型”。它在比利時和愛爾蘭服役時,有時又被稱爲BAP(英語:BrowningAutomaticPistol,意爲:勃朗甯自動手槍),但甚至是在比利時整個手槍系列仍然最經常被統稱爲“大威力”。[1]
還有來自美國的柯爾特、雷明頓公司的勃朗甯手槍,還是先介紹柯爾特的勃朗甯。
M1911手槍
M1911(45手槍)是一種在1911年起生産的.45 ACP口徑半自動手槍,由美國人約翰·勃朗宁设计,推出后立即成为美军的制式手枪并一直维持达74年(1911年至1985年)。M1911曾經是美軍在戰場上常見的武器,經曆了一戰、二戰、朝鮮戰爭、越戰以及波斯灣戰爭。[5]
1940年美國軍方對M1911正式命名爲“Automatic Pistol, Caliber .45, M1911”,而對1924年推出的改進型M1911A1則命名爲“AutomaticPistol, Caliber .45, M1911A1”,越戰時期的M1911A1又改名爲“Pistol, Caliber .45, Automatic, M1911A1”,在整個服役時期美國共生産了約二百七十萬把M1911及M1911A1(不包括盟國授權生産),很可能是曆來累積産量最多的自動手槍。M1911系列亦是約翰·勃朗宁以枪管短行程后座作用原理来设计的著名产品,其各种特点也影响着其他在二十世纪推出的手枪。[5]
勃朗甯M1906袖珍手槍
1904年,勃朗甯以M1903爲基礎,開發出了第一支袖珍型(Pocket Model)自動手槍——M1906,發射6.35×15.5mm半底緣自動手槍彈(0.25英寸ACP),並于1906年正式投産。其成功設計使之成爲後來大多數袖珍自動手槍的“典範”和“模板”。[6]
特點
自從勃朗甯大威力手槍推出以來,已經經曆過由國營赫斯塔爾(FN)的不斷改進。
勃朗甯大威力手槍最初具有兩款型號:一種是裝有固定式瞄准具的“普通型”,另一種是具有可調節式切線式表尺的“照門可調型”,後者還配有開槽式握把用以將木制槍托裝在握把凹槽裏。勃朗甯大威力手槍的商業版本仍然可以使用可調節照門,但是槍托連接槽已經在二戰期間被取消了,連帶槍托式槍套並在同時停止生産。
1962年,其設計進行了修改,以外置式抽殼鈎取代內置式抽殼鈎,以提高其可靠性。現今生産的勃朗甯大威力手槍有更多瞄准具種類選擇,例如使用者改爲三點式夜間戰鬥瞄准具。
標准型大威力手槍使用的是單動操作式設計,並且裝上了手動保險機構。與現代的雙動操作半自動手槍不同的是大威力手槍的扳機與擊錘並沒有聯動關系,因此不能實現扣扳機待擊。如果一把雙動操作手槍的擊錘拉下子彈已經裝填在膛室內和已經裝填了彈匣,使用者只需簡單地扣動扳機手槍即可發射。
與此相反,一把單動操作式手槍在這種狀態以下發射第一發以前必須以拇指人手拉下或是通過拉動套筒到後方並且釋放它。如果在上膛以後攜行時必須關上保險因此,在常見的M1911手槍和大威力手槍上使用這種攜帶模式時通常都會將擊錘待擊並且關上保險(這種攜行模式在美國通常被稱爲待擊及上鎖,而在英國則是“准備就緒”,有時也被稱爲條件)。
與許多其他勃朗甯手槍設計一樣,勃朗甯大威力手槍采用了槍管短行程後座作用操作原理和槍管擺動式閉鎖機構槍管和套筒最初會受到後座力而後移直到槍管膛室下方的一個凸耳裝置解鎖使槍管與套筒分離與勃朗甯設計的早期型柯爾特M1911手槍不同的是,槍管並非由鉸鏈的牽引下垂直擺動閉鎖和開鎖的而是由穿過槍管以下的手槍底把和在槍管最後面的膛室部分下方的底把開閉鎖凸耳的插槽的硬化套筒連接栓軸來實現。
勃朗甯大威力手槍有兩個缺陷:標准型的扳機扣力很重,尤其是對于作爲一把單動操作手槍而言更爲重要。這個缺點是由于勃朗甯大威力手槍的彈匣保險所導致的,這個彈匣保險最初是根據法國陸軍在1935年的要求而增加的。標准型大威力手槍的彈匣保險連接到扳機,並且由彈匣表面將柱塞向上壓頂釋放,使扳機連杆重新與阻鐵杠杆頭部聯接上。這個彈匣上的柱塞動作增加了其扳機扣力上的張力,以及具有這個功能而增加了的阻力的所需力度。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往往完全移除該彈匣保險(這種方法會導致手槍的保修期失效),或是在保險柱塞和彈匣之間的表面都抛光處理,售後市場的扳機簧也可以降低張力,從而解決扳機扣力問題。
除此之外,擊錘在壓下時,有可能會“咬”中使用者的拇指和食指之間的虎口。這是由于擊錘上直齒圓柱型所施加的壓力,或是擊錘柄部和握把背部頂端之間捏著所造成。許多勃朗甯大威力手槍的使用者爲了解決這個問題通過改變或以尺寸較小的擊錘取代原來的擊錘,或是通過學習如何持有手槍,以避免受傷。雖然這一種常見的投訴與柯爾特“政府型”自動手槍的商業型號的直齒圓柱型擊錘相類似,它的軍用型號所具有的、更像是柯爾特“指揮官”緊湊型M1911使用的一種較小型、圓型“毛邊”型擊錘卻沒有這一個問題。
盡管如此,這把手槍是世界上第一種采用大容量可拆卸式雙排彈匣的軍用型手槍。其新設計的可拆卸式雙排彈匣結構上爲子彈雙排左右交錯排列能夠裝填13 發9 × 19 毫米手槍子彈,容量增加爲柯爾特M1911的近一倍作爲一把軍用型手槍而言是非常理想的。[1]
規格
7張
勃朗甯手槍
一把後膛裝填、半自動、單動操作、槍管短行程後座作用式手槍。勃朗甯大威力Mk I型采用了13 發可拆卸式雙排彈匣。口徑:9 *19毫米(.35 英吋)
長度:197 毫米(7.776 英吋)
槍管長:118 毫米(4.65 英吋)
膛線部分長度:100 毫米(3.94 英吋)
陰膛(膛線)數量:6
旋轉方向:右旋
高度(沒有瞄准具,上彈):127.5 毫米(5.02 英吋)
寬度:
槍托裝上:36 毫米(1.42 英吋)
槍托拆卸:25.5 毫米(1 英吋)
重量:
連空彈匣:900 克(31.75盎司,1.98 磅)
上彈:1,060 克(37.39 盎司,2.34 磅)
彈匣容量:13 發
發射模式:單動
槍口初速:350 米/秒(1,148.29 英尺/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