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Sea Hub Tankers旗下的油輪Sea Tanker II于2018年9月1日起航,而在10月26日至12月8日間,新加坡當局接獲情報,指這艘油輪涉嫌通過船對船轉運燃油到挂有朝鮮國旗的船。
案件星期一(2月20日)在國家法院過堂。王綢紅共面對三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他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法官判他坐牢九個月。
海事及港務管理局于2018年11月5日向Sea Hub Tankers索取Sea Tanker II的航海日志及石油記錄簿等文件。
在國際法律下,新加坡作爲聯合國成員,必須通過擬定法令以遵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針對朝鮮核武器的制裁及相關決議。
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第2375(2017)號決議,會員國須禁止向懸挂朝鮮國旗的船或從這些船轉移任何供應、銷售或轉運往來朝鮮的物品或物項的活動。
會員國也須禁止經由各國領土或由各國國民,或使用懸挂各國國旗的船直接或間接向朝鮮供應、銷售或轉讓任何冷凝液和液化天然氣,無論是否源于各國領土。
知悉公司旗下的油輪轉運260萬升船油給朝鮮船只,兩名海洋物流公司職員指示一名貨運員串謀僞造航海日志及石油記錄簿,甚至銷毀含有朝鮮文的文件,並把電腦中央處理器丟進海裏。兩人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判監禁。
結果在11月5日至12月6日間,王綢紅和陳春傑通過WhatsApp指示貨運員許任峰僞造航海日志及石油記錄簿。聊天記錄顯示,他們有意識地編制一個新的航海行程,細節包括船用發電機壞了,及考慮到途中會經過漁船較多的地點而謊稱石油是轉運給漁船等。
油輪于2018年12月6日回到新加坡,航海日志及石油記錄簿等文件事後交由海事及港務管理局和商業事務局進一步調查。
然而,僞造文件及丟電腦中央處理器進大海的行爲影響了調查,妨礙了司法公正。許任峰也面對三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案展3月2日過堂。(人名音譯)
陳春傑則面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他承認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認罪後被判坐牢六個月。
兩名被告是王綢紅(33歲)及陳春傑(47歲)。案發時,王綢紅是海洋物流公司Sea Hub Tankers的助理海事監督,陳春傑是貨運員,在油輪Sea Tanker II上工作。
此外,王綢紅和陳春傑也要求把含有朝鮮文的文件及朝鮮香煙統統銷毀。王綢紅也在11月16日指示許任峰將電腦中央處理器丟進海裏,銷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