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冠病疫情相關開支 不含淡馬錫基金會開支
他在回答嚴燕松(阿裕尼集選區)提問時說,所有交易過後會進一步受到個別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內部審計單位和審計署的獨立檢查,包括審查采購是否物有所值,以及是否出現浪費的情況。
政府在冠病疫情期間爲了應急,在沒有走正常招標程序的情況下采購一些服務或貨品,但每一項采購都根據報價進行。
財政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星期三(3月1日)在國會回答議員的口頭詢問時強調,沒有一項采購項目是在沒收到報價的情形下完成的。
他也澄清,政府的冠病疫情相關開支不包括淡馬錫基金會的開支。淡馬錫基金會于疫情期間爲居民派發免費口罩和脈搏血氧儀,以及配合一項研究,爲1000人免費接種中國國藥集團的冠病疫苗等。
我國在2020和2021財政年的冠病疫情相關支出達723億元,當中大約九成用于爲家庭、工人和企業提供援助。其余大約80億元用于采購服務或貨品。
部分采購項目是在收到一個報價後進行的,采購的是檢測與篩查冠病病毒的服務、食品及醫療用品。這類采購項目總價值11億元,合同並沒頒發給由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直接擁有的公司。
徐芳達重申,政府部門及法定機構必須確保所有采購項目經過妥當和公平的評估,且獲得批示,包括那些在緊急情況下執行的采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