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新加坡公布新冠疫情期間最新超額死亡數據,本次報告涵蓋的時間範圍爲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 衛生部長王乙康在回答國會議員詢問時指出,在三年疫情期間,新加坡總體死亡率升高了。
(衛生部長王乙康回答議員詢問)
數據顯示,2019年,新加坡每10萬人口死亡人數是525.0人,2020年爲518.9,2021年爲557.4,到了2022年爲590.8。
在2020年1月至2020年底的三年疫情期間,平均全因死亡爲每10萬人有555.7人,而疫情之前的四年平均只有549.1。
奧密克戎波的全因死亡率
高于德爾塔波和原始病毒波
有些人不禁問,2020年是原始病毒波,爲何全因死亡率反而降低?到了2022年的奧密克戎波,爲何反而是最高?
原始病毒波是在2020年,新加坡執行代號“斷路器”的半封城,達到兩個多月,之後,采取嚴格的清零政策。2021年則是德爾塔波,雖然不再封城,但仍執行嚴格的清零政策,堂食和大型活動受到限制,部分時間甚至禁止堂食。
這兩年,由于人類活動受限制,不但冠病直接造成的重症和死亡維持在很低位,連車禍、事故、流感等常見死亡也降低。
但是,從2021年第四季度開始,新加坡放棄清零,拼經濟,保就業,保民生;2021年底、2022年初奧密克戎登陸。一來是奧密克戎的超高傳播率形成幾乎全人口感染,重症率和死亡率雖然低,但是絕對數高;二來,過去一兩年由于各種限制,其他長期基礎病病人得不到良好的照顧,到了本時期形成間接死亡,正是“新冠不殺伯仁,伯仁由新冠而死”。
因此,到了2022年,全因死亡率要比2020年、2021年還高。
每年每10萬人超額死亡30.7人
在疫情期間 間接死亡的
是直接病死的兩倍
換算到超額死亡率,在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期間,則是每年每十萬人有30.7起。
按人口570萬計算,三年新冠疫情期間,新加坡出現大約5250起超額死亡,包括直接死于冠病的以及間接死亡的,如疫情管控造成的次生傷亡。
所謂“超額死亡”,指的是疫情當中已經發生的死亡人數,與在疫情之前預期的死亡人數之間的差額。
另一方面,新加坡新冠直接死亡人數是1722人。
換句話說,在超額死亡的大約5250人當中,有1722人是直接死于新冠病毒感染,爲三分之一左右,而間接死于新冠疫情的則占三分之二。
間接死于疫情的,是直接病死人數的兩倍。
所以,我們一直說,新冠疫情的危害,遠遠不僅僅是醫院裏和殡儀館裏肉眼所見的重症病人和遺體。有更多的人,雖躲過了新冠病毒,仍死于新冠疫情。
間接死亡爲何這麽多
新加坡衛生部曾指出,造成間接死亡的幾個可能原因: 一、有些死亡可能與冠病有關,是陽性病人死亡,但是由于沒有檢測,所以只出現在超額死亡統計,而沒有計入冠病統計
二、疫情防控可能造成人們健康狀況和求醫行爲的變化,例如押後長期基礎病的年度體檢,這些可能造成超額死亡
三、一些有長期基礎病病史的,雖並非直接死于冠病,但是,受到感染之後病情惡化而最終死亡。所有1087個間接死亡雖並非死于冠病,但都是發生在確診冠病之後的90天內。
衛生部指出,冠病-19和流感都有可能加劇原有的病情,以及提高突發疾病的風險,如心髒病發作和中風;患有這些基礎病的病人,在冠病康複之後,死于基礎病的,也有可能。
《新加坡眼》曾經撰文陳述,一些超額死亡雖然不直接與冠病有關,但仍有可能與新冠疫情的次生傷害有關。
在2021年,新加坡自殺死亡378人,比疫情初發的2020年少了74人。這或許意味著,在逐漸開放的2021年,人們面對的壓力比高度緊張防控的2020年低許多。
中國疾控中心:
將評估“超額死亡”情況
並對外公布
2022年12月29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中國國家衛健委醫政司司長焦雅輝稱,全球現在對冠病死亡的判定標准主要分爲兩大類,一是感染冠病病毒後核酸陽性,由冠病病毒引發呼吸衰竭,直接導致死亡,判定爲冠病死亡,二是感染後28天以內全口徑的死亡都計入新冠死亡。中國從2020年以來,一直采取第一類死亡判定標准。
焦雅輝稱,中國一直堅持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的原則公開死亡和重症病例信息,未來將繼續秉持這一原則。中國之前公布的死亡病例既有因爲冠病死亡的,也有感染冠病病毒後因基礎疾病死亡的病例,中國自始至終堅持科學的死亡病例判定標准,而且也是同國際接軌的死亡病例判定標准。
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專家吳尊友說,關于中國2022年12月這一波疫情可能引起的“超額死亡”,中國疾控中心團隊已經在做相關工作,之後會陸續向外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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