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面對死刑被還押一年半,控方去年6月申請謀殺罪名無事省釋,被告代表律師當時已經反對,認爲應該無罪釋放,但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被告事後上訴。無事省釋並不等同無罪,若有新證據,控方仍有重新提控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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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圖像設計師,與同夥拉吉爾以及張玮淩都是拉薩爾藝術學院的學生。
男子涉謀殺19歲藝術學院女生獲判無事省釋,上訴至高庭要求無罪釋放,大法官星期四(3月9日)早上駁回申請。
上訴案星期四早上審理,大法官梅達順聆聽了兩方說辭後,決定駁回被告的申請。他在下達裁決時說,案件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在個人權益和公衆利益的天秤上取得平衡,到底是應該傾向于因涉案而飽受痛苦的被告,還是揪出真相的公衆利益。
一般來說,越嚴重的罪名意味著承擔著更大的公衆利益,此案是謀殺罪,大法官因此認爲更需要完整的調查來交代。他也提到,案件剛被揭發時,被告和同夥在接受調查期間撒謊,導致案件13年後才取得突破,代表律師不滿案件被拖太久,但其實是被告自食惡果。
此外,無罪釋放代表著純粹的清白,但被告顯然在一定程度上涉及此案,加上警方也在印度尼西亞積極尋找拉吉爾,他認爲之前的裁決正確地平衡了天秤,無需推翻。
拉薩爾藝術學院一年級學生張玮淩(19歲,洋名Felicia)2007年6月30日失蹤後,案件備受關注,刑事偵查局13年後取得突破,將案件重新列爲謀殺案,並在2020年12月逮捕了被告阿赫馬德·達尼爾(Ahmad Danial Mohamed Rafa’ee),並以謀殺罪名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