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騎腳踏車尋找目標,見組屋底層單位的廁所開著窗,就用手機偷窺和偷拍女居民。
根據案情,2022年4月9日晚上11時20分,22歲受害者在組屋底層單位的廁所沖涼時,發現窗外有手機,鏡頭還對著她,于是大叫救命。她的母親隨後報警。
被告的身份最終在警方電眼和其他電眼畫面的協助下被確認,于2022年4月13日被捕。
案件展至4月19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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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一名17歲少年,一共面對10項偷窺、偷拍的控狀,他星期二(3月14日)承認其中四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住在附近,他承認在鄰裏騎腳踏車,尋找開著的窗戶來偷窺。當他聽到受害者的廁所傳來沖涼聲,決定舉起手機伸到窗口,偷拍對方沖涼,直到被受害者發現,才馬上落跑。
被告也在同年1月14日、2月15日和3月19日以相同的手法,偷窺一對沖涼的母女、偷拍一名沖涼的16歲少女和偷窺一名如廁的11歲女童。
根據控狀,被告2020年10月到2022年4月期間,一共10次將手機放在單位廁所或臥室的窗口,來偷窺和偷拍受害者。受害者年齡介于11歲到4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