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是在星期五淩晨約2時57分接獲通報,中央警署的警員隨後展開調查,並在警方電眼畫面的協助下,鎖定兩名被告身份,逮捕他們。
案展3月22日過堂。
控方申請將兩名被告還押中央警署五天,協助調查,法官批准了申請。
涉嫌在淩晨用刀傷人,導致21歲男子受傷送院急救,兩名男子被控上法庭。
身穿黑衣的坎丹和坎南在中央警署一起通過視訊出庭面控,他們要求以英語溝通,全程冷靜聆聽。
控狀顯示,坎丹和坎南于星期五淩晨2時55分左右,在阿裏哇街用刀刺21歲哈爾文瑞安(Haarvin Ryan)的胸口,導致後者蒙受撕裂傷,送往陳笃生醫院醫治。
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15年,也可能面對罰款和鞭刑。
被告分別是22歲的坎丹(Kandhan)和21歲的坎南(Kannan),他們星期六(3月18日)早上11時各被控一項持有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