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婦女憲章,涉及使用與新加坡有關聯的遠程通訊服務,讓女子在本地進行色情服務而牟利的人,罪成可判罰款最高10萬元,坐牢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判罰款最高15萬元,坐牢長達七年或兩者兼施。
東陵警署副署長張伊麗副助理警察總監說:“我們會繼續展開執法行動,並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對參與非法活動的人采取行動,違法者將依法嚴懲。”
針對所有嫌犯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在這起行動中,共有35名女子因涉嫌賣淫活動被捕,她們的年齡介于21歲至42歲。另有兩名21歲男子和23歲男子因涉嫌安排性服務被捕。
警方展開爲期近一個月的掃黃行動,35名女子涉嫌賣淫活動以及在網上刊登提供性服務的廣告招攬顧客被捕,另有兩名男子因涉嫌安排性服務被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3月27日)發文告說,東陵警署聯合刑事偵查局在3月1日至23日期間,在馬裏士他路、歐南路、巴耶利峇路上段和實利基路的多家按摩院、酒店和商業單位展開掃黃行動。
根據文告,這些女子也涉嫌利用科技來擴大觸及率,在網上刊登性服務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