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強的代表律師表示,林智強不認罪,由于案件調查超過15個月,希望法官盡快安排審前會議,好讓案件能進行審訊。
案件展至4月14日進行審前會議,林智強獲以1萬元保釋。
林智強星期四早上穿黑色T恤帶灰色口罩,在兩名律師以及妻子的陪同下出庭,他面控時顯得鎮定。
他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1月23日,在位于亨德申路的公司內,非禮一名當時25歲女郎,控狀指林智強摸了受害女郎的胸部。
如果非禮罪名成立,林智強將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外加罰款。
被告林智強(58歲)是Hype Records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也曾擔任《新加坡偶像》的評審。
本地知名音樂人兼《新加坡偶像》評審林智強被指在自己的唱片公司裏非禮一名25歲女郎的胸部,星期四(3月30日)早上被控上法庭。
爲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受害女郎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