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仍只進行線上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盧耀群教授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公司應該避免只提供這個選項。他說,當公司只召開線上會議時,公司往往比股東擁有更大的掌控權。
專家:若只設線上會議 公司掌控權將比股東大
因冠病疫情而出台的替代會議安排修訂條例今年7月1日終止,屆時本地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須恢複實體形式。
“他們可以控制會議流程,甚至選擇性地回答問題,以及減少額外討論可深入探討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股東在會議上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在跟公司互動。”
企業治理專家、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教授麥潤田受訪時說,如果擁有大量股東的公司選擇只舉行實體會議,他們必須確保會議場地能容納所有出席股東,避免違反《公司法令》。
盧耀群建議公司以混合方式舉行會議。他說:“公司不應該剝奪股東參與實體會議、跟公司互動的機會。可能有股東因健康或地點等原因無法出席實體會議,那公司也應該要設法讓這些股東能夠參與。”
例如,公司是否真的有爲股東提供有效參與會議和在大會上投票的機會,以及有沒有爲那些無法出席實體會議的海外投資者做出安排。
麥潤田說,如果股東們希望只舉行實體會議的公司未來改爲舉行混合式會議,那麽他們今年應該全體出席,這可能會迫使一些對股東不那麽友好的公司,因爲面對場地有限的問題,而考慮提供線上選項。
截至今年4月4日,共有20家財政年于12月和9月截止的海指成份股公司發布股東大會通告。其中,有13家公司進行實體股東大會,三家公司仍采取線上會議,其余四家則以混合形式召開會議。
防疫措施全面解除後,多家新加坡海峽時報指數成份股公司今年恢複實體常年股東大會。專家對此表示認可,但仍建議公司采取混合形式,讓更多股東能參與會議,並給予更多空間發表意見。
本地上市公司7月起須恢複實體股東大會
實體會議場地須能容納所有出席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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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擁有大量股東的國際公司會限制參與會議的人數,但那些沒有提前注冊出席實體會議的股東可以在線上參與。”
不過,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財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今年2月提出修改相關法令,針對公司、可變動資本公司及商業信托通過電子方式召開股東大會,展開公衆咨詢活動,探討讓公司可選擇以線上或結合線上與線下的混合形式召開股東大會。
如果參與人數受到限制,導致股東無法出席會議,這是不合規的,因爲法律規定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
那些選擇只舉行實體會議的公司也必須遵循《公司治理守則》(Cod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尤其是關于股東權利與互動的第11條和第12條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