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訴方指陳添世當時財務出現問題,才會要求哥哥把10%的洋房權益轉讓給他,以便能向銀行取得更大筆的貸款。
由于陳添世口頭答應日後一旦出售洋房,會把10%售款分給哥哥,後者因此同意轉讓洋房權益。
司法委員鄭慧慧指出,訴方提交的錄音和其他姐妹的證詞,都沒法證明口頭協議存在,而且姐妹的證詞與訴方的立場出現矛盾。
一對兄弟爲了約930萬元的洋房售款對簿公堂,哥哥稱他早前要幫弟弟渡過經濟難關,才會將自己持有的10%洋房權益轉讓給弟弟,而弟弟曾口頭協議會把10%售款交給他,因此發起訴訟向弟弟追討93萬元售款。
高庭司法委員鄭慧慧發表判詞時指出,起訴人陳添石未能證明他簽下的轉讓協議是虛假的,也沒法證明口頭協議存在,因此判他敗訴。
辯方否認因經濟困難而要求哥哥轉讓權益,並指這是父親生前的意願,而且根本不存在口頭協議,哥哥不能在簽署協議20多年後突然反悔。
辯方指哥哥陳添石對抽簽結果不滿意,父親因此在1977年將獨木山洋房的10%權益給他,其余90%歸弟弟陳添世所有。
對簿公堂的是哥哥陳添石(68歲)與弟弟陳添世(65歲)。
陳添世在2017年以約930萬元將洋房售出,父親後來在2020年逝世。
稱沒獲得“補償”是一份“假協議”
陳添石于2000年在律師見證下簽署轉讓協議,獨木山洋房自此完全歸陳添世名下。
陳德來後來希望所有兒子能獨自擁有個別房産,因此要求陳添石將洋房權益轉回給弟弟,再由父親依據當時市價的10%(即32萬元),將款項交給陳添石,作爲陳添世買斷洋房權益。
父親陳德來早前決定將名下多個房産,以抽簽的方式個別送給不同的孩子,包括這對兄弟。
另外,兄弟倆早前合作經營電子公司失敗後,兩人關系變僵鮮少溝通,因此很難相信他們會達成口頭協議,而且訴方當時在律師樓簽署轉讓協議,他清楚知道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司法委員最終裁定訴方索償敗訴。
訴方稱陳添世出售洋房後,卻沒有履行口頭承諾交出10%售款(即93萬元),因此陳添石在2021年入禀高庭向弟弟追討這筆錢。
高庭司法委員鄭慧慧星期一(4月3日 )發表判詞時指出,哥哥未能證明他簽下的轉讓協議是虛假的,也沒法證明口頭協議存在,因此判他敗訴。
陳添石指出,他在早前簽署的轉讓協議中,沒有納入與弟弟達成的口頭協議,而且他分文未得父親給的32萬元“補償”,因此認爲這是一份“假協議”,不具任何法律效力,要求法院推翻這項協議,並裁定口頭協議有效。
其中,陳添世分得位于獨木山(One Tree Hill)的洋房,這棟洋房是他的父親所有房地産中最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