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加拉祖的家人星期日(23日)到總統府遞交請願書,希望獲得總統特赦。
內政部強調,新加坡依據過去的經驗,制定毒品和死刑政策。這在我國行之有效,我國會繼續根據新加坡人的利益來規劃未來的道路。布蘭森可以任意地爲他的同胞宣揚自己的信仰,但他應該尊重新加坡人的選擇。
這並非布蘭森首次因爲反對我國對毒品和死刑的立場,而與我國內政部交鋒。去年底,他指新加坡堅持對一名毒販執行死刑是“站在曆史錯誤的一邊”,內政部邀請布蘭森來新辯論,但他拒絕。布蘭森是總部設在日內瓦的“全球毒品政策委員會”(The Global Commission on Drug Policy)成員。
另一方面,坦加拉祖在星期一,即他上絞刑台前兩天,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刑事動議,要法庭行使權力重審他的上訴案。上訴庭法官莊泓翔星期二發表判決,駁回這項申請。
上訴庭駁回重審申請
莊泓翔在判詞中說,坦加拉祖在審訊時並未提到與同夥協議要販運低于可判處死刑的分量。他嘗試把過去提過的證據包裝成新的論點是不足夠的。他數次申請翻案,企圖阻撓法庭結案,是在濫用司法程序。
內政部星期二(4月25日)發文告回應說,布蘭森聲稱坦加拉祖被治罪不符合標准,以及“新加坡可能將殺害一個無辜的人”,這些顯然不是事實。
“令人遺憾的是,布蘭森先生爲支持自己的立場,竟然自稱比新加坡法院更了解案情。法院用超過三年的時間徹底和全面地研究這起案件,布蘭森的指控是不尊重新加坡的法官和司法制度。”
內政部說,高庭在審視所有的證據,包括坦加拉祖的辯護後,判定案件無合理疑點。最高法院上訴庭也在坦加拉祖上訴時維持原判。證據清楚顯示,他是協調運毒的人,目的是要販毒。
布蘭森(Richard Branson)星期一(4月24日)撰文評論死囚坦加拉祖(Tangaraju Suppiah)的案件。
內政部駁斥說:“我們一再列出明確的證據,證明死刑在新加坡發揮的阻嚇作用,但布蘭森先生似乎刻意忽略這一點。”
布蘭森在文中稱,這起案件在多個層面上讓人震驚,包括坦加拉祖被捕的地點與毒品所在處並不靠近,法庭根據推論就定罪。他認爲,法庭判刑時並未排除所有合理的疑點。
坦加拉祖2018年被定罪,上訴申請2019年被駁回,去年11月和兩天前,他再提出刑事動議試圖翻案。在最近一次的刑事動議中,他辯稱毒品的重量是關鍵,但控方沒有證明他和同夥曾協議販運多少毒品。
坦加拉祖因爲教唆他人運送1017.9克的大麻給自己,在2018年被高庭判處死刑,預料星期三(4月26日)正法。
布蘭森在這次的博文中,重複過去提的一些論點,包括我國執著于對付小毒販、處死的多數是貧困的少數種族,以及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實行死刑能遏制用毒和犯罪行爲。
本地男子販毒判死刑,英國富豪布蘭森在男子臨刑前,批評我國政府“可能即將殺害一個無辜的人”。內政部反駁,法院用超過三年的時間徹底研訊這起案件,布蘭森的指控是不尊重我國的法官和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