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接獲舉報後,于去年6月29日上門突擊檢查,從客房內搜出了填充劑、肉毒杆菌及其他美容用具。
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張思玲(30歲,譯音),她共面對9項抵觸醫藥注冊法令的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調查顯示,被告去年6月26日通過兀蘭關卡入境。她之後前往一個組屋單位,爲一名女顧客在嘴唇與兩側的太陽穴注射填充劑,收取了750元的服務費。
控方指被告預謀幹案,來新前就在社交媒體上貼文做宣傳,甚至已經開始與客戶預約時段。
控方表示,雖然無人因此而受到傷害,但被告持社交准證入境後立即前往組屋單位,純粹是爲了賺錢,要求法官判她坐牢10周至12周。
被告之後入住位于武吉士密駝路的獅峰酒店。在接下來的28日與29日兩天內,她在酒店客房裏爲至少12名顧客注射填充劑與肉毒杆菌,收取至少1000元。
案情顯示,當局去年6月5日時收到一封電郵,指被告早前在Instagram上打廣告宣傳醫美服務,而被告將在同月28日至29日來新爲顧客施打美容針。
被告求情時說,對自己的行爲感到很後悔,希望法官輕判,讓她能與家人早日團聚。
在網上大打廣告後,馬國女無照在酒店與組屋單位,爲至少13名顧客注射肉毒杆菌和進行豐唇填充,被判坐牢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