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三或六個月的評估期內,若申購者收到較大筆的傭金,可能使平均收入超過1萬4000元的收入頂限,無法向建屋局購買組屋。但實際上,其他月份的收入可能低許多。延長評估期後,平均收入會拉低,更准確反映真實經濟狀況,讓申購者符合資格向建屋局購買組屋。
不過,這項改變可能有意料之外的作用。以往,上述例子中的夫婦若離婚,永久居民屋主過後和一名首次購屋者再婚買組屋,或以單身者身份購買組屋,會被當成首次購屋者;但今後,他將被視爲二次購屋者,因爲他已在上一段婚姻中獲得購屋津貼。
受訪分析師還注意到若家庭核心是未婚夫婦,而其中一人被列爲住戶,而非聯名屋主,他所獲得的部分購屋津貼將不能用來支付購屋費用。
購屋津貼將存進公積金戶頭內,賺取利息。但同時,這一家庭可能須申請更大筆的貸款來支付購屋費用。
建屋局的另一項調整是改以主要家庭核心(core family nucleus)來評估獲得購屋津貼的資格。主要家庭核心由主要申購者和主要住戶成員組成,也就是使這個家庭得以符合購屋資格的成員。這項改變意味著主要家庭核心的所有成員將一同獲得房屋補貼。
相反的,那些刻意造假、壓低收入的申購者將無法隱藏經濟狀況。大亨房地産網站(MOGUL.sg)首席研究官麥俊榮曾聽聞有高收入申購者在轉換工作之際申請組屋,由于其中兩三個月沒收入,拉低平均收入,因而能向建屋局購買組屋。
程天富認爲這項調整對多數夫婦不會造成影響,兩人在程序上平分購屋津貼是一種共同承擔責任的做法。夫婦日後若換組屋而須繳付轉售抽潤,要如何安排財務,原本就可以私下討論。
麥俊榮指出,雖然數目可能不大,但將減少市場上的首次購屋者,讓真正的首次購屋者更容易買到組屋。這現象或要八九年後才顯現,因爲新一批申購者要等約三四年領取新屋鑰匙,並要再過五年的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後才能賣掉組屋。
麥俊榮:數目或許不多 但將減少市場上首次購屋者
建屋發展局星期二啓用購屋資格通知書,今後通過政府的MyInfo網站直接取得組屋申購者的個人資料,以進行資格評估。申購者的收入評估期從提出申請前的三或六個月,延長爲12個月。
以往,若家庭核心中的成員購買私人房地産,不必支付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麥俊榮說,這名成員如今能獲得購屋津貼,但仍不算是組屋屋主,購買私人房地産是否要付ABSD,仍是一個問號,建屋局並沒明確指示。他認爲建屋局只要稍微修改條例,讓獲得購屋津貼的家庭核心成員都成爲屋主,就不會産生灰色地帶。
建屋發展局調整申請購屋者的收入評估期,並將獲得購屋津貼的資格改爲按照主要家庭核心來評估,讓真正有需求的購屋者更易買到組屋。
建屋局的其中一個例子顯示,一對夫婦聯名申請組屋,若其中一人是永久居民,今後也將獲得購屋津貼,同另一半平分津貼。但這名永久居民屋主日後若購買另一個組屋,會被當成二次購屋者,須先繳付轉售抽潤(resale levy)。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房地産系教務長講座教授程天富受訪時指出,12個月能更准確反映出申購者的收入狀況,受益最大的會是以傭金爲主要收入、且月入不穩定的人。
建屋局星期二(5月9日)啓用購屋資格通知書(HDB Flat Eligibility Letter,簡稱HFE通知書),今後通過政府的MyInfo網站直接取得組屋申購者的個人資料,以進行資格評估。申購者的收入評估期從提出申請前的三或六個月,延長爲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