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若在調解過程中達成協議,把和解方式報備給鄰裏糾紛仲裁庭後,就如同庭令般執行。
在新框架下,社區事務署將與鄰裏噪音社區咨詢小組,以及新加坡行善運動和建屋發展局合作,鼓勵人們遵守社區准則,從根本上減少鄰裏糾紛發生。准則分爲四大類型,涵蓋人們在家的行動、活動、裝修和寵物方面應注意的事項。
鄰居之間因噪音或滋擾引起糾紛,有關當局或能夠在當事人住家內外收集證據,並在必要時強制雙方進行調解。政府就社區糾紛管理框架提出一系列新措施,星期四(5月11日)起征詢公衆意見。
首先,新框架提議賦予公務員和指定人員更多的調查和執行權限。例如,在嚴重的噪音糾紛中,當局可在走廊或住家安裝噪音傳感器,收集證據以幫助調查工作。國家發展部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強調,由于難以證明噪音滋擾,而且鄰居之間對噪音源頭的說法可能相互抵觸,所以當局提議加強權限,以更有組織的程序,並使用科技來處理這類個案。至于具體設備或安裝位置,當局會制定相關政策與保障,並聽取公衆的建議或反饋。
根據建議的新措施,當局在掌握具體證據後,能對滋事者發出警告或禁止通知(abatement notice),並無須征求屋主同意進入住宅單位以制止滋擾行爲。
新框架將加強鄰裏糾紛仲裁庭的程序,以處理調解無效的個案,程序包括執行臨時庭令禁止滋擾行爲,讓受影響的居民能盡快恢複正常生活。框架還針對滋事者提出新措施,如強制患有精神疾病的滋事者接受評估和治療,以及賠償訴訟費用(award costs),以此遏制不願配合的滋事者。
爲更好地處理和解決鄰裏糾紛,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律政部和國家發展部針對社區糾紛管理框架提出三大方面的新措施。
在對簿公堂前,當局會考慮在適當情況下,要求涉事雙方接受強制調解,以非法律渠道和平解決糾紛。數據顯示,經調解的個案,約80%都成功和解。
社區調解中心(Community Mediation Centre)登記個案從2019年的1016起增加到2020年的1851起,2021年和2022年則分別有2060和1546起。律政部發言人受詢時說,中心去年處理最多的鄰裏糾紛是噪音、惡劣行爲以及阻礙或濫用公共走廊空間。
由于登記個案中超過一半的當事人拒絕配合,糾紛沒有進入調解程序。
社區調解中心登記個案從2019年的1016起增加到2020年的1851起,2021年和2022年則分別有2060和1546起。爲更好地處理和解決鄰裏糾紛,針對社區糾紛管理框架提出三大方面的新措施。
公共咨詢從星期四(5月11日)傍晚6時開放至本月31日傍晚6時。公衆可以到go.gov.sg/feedbackcdmf填寫反饋表格。
過去兩年多,人們因冠病疫情而常居家辦公或上課,因此更容易和鄰居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