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劉姓女苦主(30歲,會計)告訴記者,她之前向男屋主轉了6000元的房租與押金,同樣被各種理由搪塞,不讓她搬入。
另外,有受害者出示的報案記錄顯示,今年3月在Carousell上看到租房廣告,三次彙款給男屋主,總共1萬零216元6角8分,包括首月房租、兩個月的押金以及316元6角8分的“印花稅”。事後,男屋主不斷推遲入住日期,之後賬戶被封鎖,隨後失聯。
另一名受影響的洪姓女苦主(25歲,會計)受訪時說,她原本想要和兩名同事租房,同一名屋主也主動聯系她們。
涉事男屋主妻子受訪時說:“他(丈夫)做的事與我無關!”
洪小姐說,“我們從外地前來打工不容易,真的很不甘心錢就這樣被騙去。”
知情人士透露,從2019年起,已經超過30組租客上門向屋主追討租金。
“他做的事自己解決,不關我的事,我們住一起不代表我需要負責,我什麽都不懂。”
“對方稱父親去世,計劃和家人搬到父親的單位,才打算出租單位。”
她也指出,期間有不少人上門找丈夫,其中包括警員。
記者多次走訪涉事單位,敲門後都沒人應門,直至5月11日中午1時許,男屋主的越南籍妻子才現身。她當時騎著腳踏車,准備接兒子放學。
一名屋主被指過去三年,向超過30組人收租金和押金,過後以各種理由搪塞說不租了,受害者無奈報警。
由于心生疑窦,林女士上門找男屋主討要說法,竟在組屋樓下遇到另一組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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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組人損失3萬元
涉事屋主妻:他的事與我無關
“我們上門討說法,應門的是一名陌生男子,他自稱是男屋主的友人,這幾天暫時來借住。他聲稱不知情,男屋主也不在家。”
知情人士說,屋主主要是把單位租給從外國來本地工作的員工,收了租金和訂金後,忽然反悔不租。
隨後,洪小姐付了一個月押金,共2300元。“屋主原本說可以提前一天搬入單位,准備搬入時,又臨時說不能。”
“他們大包小包的在樓下等,我上前詢問,原來她們也計劃當晚搬入。”
付6000元不能入住 疑屋主另出租單位
“對方說妻子在越南生下兒子,加重了負擔,才決定出租單位。”
洪小姐和林女士都稱,單位內除了屋主和家人,也有其他住戶,懷疑屋主已把單位出租給別人。
看房後,林女士決定租下單位,轉賬6400元的租金與押金。“簽了合約後,對方卻三番五次地推遲入住日期。直到5月1日的最後期限,屋主前一天晚上竟告知不租了。”
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屋主透露說,她並不知道丈夫的事情,事情也與她無關。
接獲報案 警方調查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案件在調查當中。
林女士告訴記者,她上網查詢後,發現有更多受害者,于是設了一個群組。“大家互相交換信息後,才我們六組人的損失金額共約3萬元,至今分文未獲,大家都已經向警方報案。”
其中一名受影響的林姓女事主(34歲,會計)近日聯系《新明日報》,稱她今年3月在臉書群組發布想要租房的貼文,一名自稱Alan的男子主動聯絡,稱他在裕廊區湖畔一帶的永光路(Yung Kuang Road)第166A座組屋有一間四房式單位出租。
她說:“我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裏,他已經很久沒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