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面對的26項控狀中,有11項與逝世的女兒有關,包括一項謀殺控狀指他在2017年8月10日晚上至隔日淩晨之間,虐死當時五歲的女兒。控方揭露,女童在喪命之前,被禁锢在廁所數小時。若謀殺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加打鞭。
發現女兒喪命後,被告還涉嫌銷毀他虐童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剪刀、藤條、水管、浴巾,以及錄下廁所裏案發過程的電眼視頻等。他也被指給警方假口供,謊稱女兒是因爲在遊樂場玩耍時撞傷頭部而喪命,以及案發晚上他沒在家。涉及給假供與銷毀證據的控狀共有六項。
其余10項控狀則指被告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之間虐待女兒,抵觸了兒童與青少年法令。
男子面對謀殺、虐童、給假口供和銷毀犯案證據等26項控狀。他早前被控上法庭,案件星期一(5月15日)在高庭過堂,定于今年7月開審。除了涉嫌虐死女兒,男子也被控以相同手段虐待年僅四歲的兒子。爲了保護兒子,媒體不准報道被告的名字,與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另控以相同手段虐待四歲兒子
此外,被告也面對九項與虐待四歲兒子有關的控狀,虐童手段與虐待女兒的相同。法官目前禁止媒體報道被告的身份,便是要保護受害的兒子。
控方星期一向高庭提出申請,除了謀殺控狀,法庭在審訊期間同時審理另外七項與女兒喪命有關的控狀,這些控狀涉及被告將女兒禁锢于廁所、給假供和銷毀證據的罪行。控辯雙方將在星期五(19日)做進一步陳詞,法官之後會對這項申請做出決定。
他的虐童手段包括對女兒拳打腳踢、掌掴她的臉和手腳、把她丟在床褥上和鞭打她等。有一次,被告被指抓住女兒的頭發再拉起她的身子,以及靠著牆壁把女兒舉起來。另一次,被告涉嫌在暴打女兒的過程中,導致她的頭部撞到抽屜。被告也涉嫌與妻子共謀把裸著身子的女兒禁锢在廁所裏,以及將女兒禁锢在房間裏的角落。妻子目前未被控上法庭。
一名43歲男子涉嫌虐待女兒長達一年多,期間對她拳打腳踢、把她赤裸禁锢在廁所裏,導致五歲女童疑似被活活虐死。男子被指在案發後趕緊銷毀證據,以及向警方聲稱女兒是因頭部撞到遊樂場滑梯才喪命,而非死在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