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過後要求與少女見面,還找到少女就讀的學校,並在5月18日到校門口等少女。被告當時發現她與朋友同行,上前要求與她單獨相處但被拒。
2022年5月,被告同時在社交媒體上接近另一名少女,還謊稱自己19歲,在發現對方性活躍後,約少女見面。5月18日早上約5時30分,兩人在三巴旺地鐵站見面,被告將少女帶到附近停車場的樓梯間發生關系。
謊稱自己只有19歲,上網接近三名14歲女中學生,分約見面並與其中兩人在停車場樓梯間發生性行爲,28歲男子星期三(5月24日)被判坐牢30個月。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30個月。
若少女拒絕被告的要求,被告會刻意在她面前傳信息給其他女生,讓她吃醋和感到內疚,過後提出非分要求。少女不想讓被告失望,于是答應被告。
少女隔天將此事告知老師,少女的母親被通知後向警方報案。庭上指出,被告在接受警方調查後,揭露另外兩起涉及未成年少女的案件。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5月12日通過社交平台發短信給一名少女,希望與對方交朋友。被告連續幾天與少女聊天,但話題逐漸轉向性愛方面,並發裸照給少女。
醫療報告顯示,被告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能意識到自己的行爲不當。醫生評估,被告是刻意在網上接近未成年女性,並有計劃地與她們發生性關系。
三名受害者在案發時皆爲14歲,爲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另一名受害者則是被告于2021年在社交平台上結識,被告處心積慮,多次安排與少女見面,最後在少女家與她發生關系。
28歲的被告面對五項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及三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于星期三在庭上承認其中三項,余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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