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主謀得力助手
新加坡警察部隊與精深局星期三(5月31日)發聯合文告說,警方嚴正看待濫用政府撥款的行爲,違法者將依法處置。精深局已采取措施防止此類欺詐案再次發生,並將嚴厲處置濫用資助計劃及津貼的個人、培訓機構或申請公司。
爲了以假亂真,他們僞造公積金和培訓單據等相關文件提交給當局,從中騙取近4000萬元的培訓補助金。
團夥開設九家空殼公司 提呈8391項虛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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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偉宏(44歲)共面對48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僞造文件等的控狀,他早前在庭上承認其中15項,法官將余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13年九個月。
根據控方的判刑陳詞,被告從一開始就參與其中,在擴大團夥及洗錢方面扮演關鍵角色,是主謀的得力助手。
被告于2017年11月3日遭商業事務局逮捕。
這是本地曆來涉款最多的公共機構騙案,被告與其他四人,即主謀黃清貴(45歲)和妻子李麗玲(43歲)、沈順利(45歲)和郭司榮(41歲)在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短短半年內騙取政府發放近4000萬元培訓補助金,男子負責提交申請、到銀行提取現金和幫忙藏匿騙款等,與另外四名團夥主要成員共謀利用九家空殼公司,虛報2萬多名員工接受培訓。
罪行被揭發後,警方取回約1860萬元,其中包括現金、戶頭余額、保險收益、黃金和珠寶等,其他同夥事後賠償了4萬多元,剩余的2129萬8215元下落不明。
被告在團夥中負責協助提交培訓補助申請、陪公司的挂名董事和跑腿到銀行提取現金,以及藏匿騙款等。
另外,被告不僅協助主謀策劃這項計劃的每一個步驟,也負責提交申請,還招募並教導另一人如何提交虛假申請。因此,控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坐牢168至178個月。
本案主謀黃清貴和妻子李麗玲早前分別被判坐牢17年九個月和14年;沈順利和郭司榮分別被判監14年四個月和11年一個月,被告是最後一名被治罪的要犯。(人名譯音)
案情顯示,這個團夥共開設九家空殼公司,包括六家商業機構和三家培訓公司。他們在2017年4月到10月間提呈8391項虛假的申請,謊報六家商業機構安排2萬5141名員工到三家培訓公司接受培訓,實際上這些都是幽靈員工,也沒有相關的培訓課程。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3年九個月,也就是16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