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星期五(6月16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兩項控狀,法官把剩余一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兩周及罰款1000元。
法庭文件沒揭露被告是否吸毒。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爲自己犯下的過錯表示後悔,他案發時年紀尚輕,家人也願意協助他改造,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到場警員懷疑被告吸毒,要求檢查他的手機。被告則稱不記得密碼,多次嘗試輸入密碼不果,警員于是要扣押手機,展開進一步調查。
案情披露,被告的父親于2021年4月15日早上報警,指被告可能在朋友家裏出事。警方事後到朋友家調查,被告走出單位時雙眼泛紅,回答警員的詢問時顯得口齒不清。
2022年5月13日淩晨,被告在獲保釋期間與朋友到夜店喝酒,走出夜店時因爲與陌生人瞪眼而打架,因此又再被捕。
被告聞判後向法官表示,自己明白罪行的嚴重性,沒想到言猶在耳,他便轉過頭對著庭上的家屬笑,反應的落差讓人始料未及。
被告是現年24歲的鄭歐內斯特(Ernest Tay,譯音),他面對滋事打架及使用刑事武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等共三項控狀。
被告見狀試圖搶過手機,過程中用力推警員。被告企圖掙紮,但被制伏和逮捕,隔天獲准保釋。
疑在朋友家吸毒,警方上門調查時要扣押手機,男子非但不肯配合,還動手推警員,最後因妨礙警方執行任務被捕。獲保釋期間,男子與朋友淩晨到夜店喝酒,結果又因瞪眼風波打架,再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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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立靜說,盡管互瞪本身不觸法,但這種行爲往往會釀成肢體沖突,在酒精的影響下尤其如此。法官斥告誡被告,如果不想再惹事就應遠離酒精,避免家人擔心。
控方說,被告接拒絕配合調查,還對警員動手,顯然目無法紀,建議法官判他坐牢二周至三周以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