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指出,2022年8月,警方接獲一起愛情騙局報案後,後續調查揭露上述兩名女子涉嫌洗錢活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二(20日)發文告說,兩名26歲和44歲的女子提供銀行戶頭給騙徒,隨後被用于轉移逾39萬元的詐騙和非法賭博犯罪所得,兩人因涉嫌參與洗錢活動,將于星期三被控。
涉嫌瞞騙銀行開戶頭,以及轉讓戶頭給不法人士使用,兩名女子星期三(6月21日)將被控上法庭。
公衆也可上網www.scamalert.sg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更多防範騙案信息。
文告指出,警方嚴正看待這類事件,並依法嚴辦違例者。警方也提醒公衆,爲了避免涉及洗錢活動,公衆應該拒絕任何想要使用自己銀行戶頭收款或轉賬的請求。
一旦轉讓個人銀行戶頭罪名成立,44歲女子將面臨不超過兩年監禁,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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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44歲女子則是爲了得到現金報酬,將網絡銀行登錄用戶名、密碼和一次性密碼提供給了同一不明人士。
若有任何有關騙案的線索,公衆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供消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調查顯示,2022年初,26歲女子在網上看到一則“租借”銀行戶頭以換取現金報酬的廣告後,同意出租她的銀行戶頭。不明人士隨後每月向她提供500元的報酬。
爲了出租銀行戶頭,這名女子向銀行隱瞞開戶目的,成功開設新銀行戶頭後,再將它的網絡銀行登錄用戶名、密碼和一次性密碼交給了不明人士。
根據刑事法典第417節條文,一旦瞞騙銀行開戶頭罪名成立,26歲女子將面臨不超過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濫用電腦法令,一旦罪成,將面對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這兩人的銀行戶頭隨後被用來轉移逾39萬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