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調查局強調,參考月租的計算雖然不精確,但沒有發現任何涉及租賃交易的土管局官員懷有惡意。“我們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估價過程中有任何濫用職權的情況出現。”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對“參考月租”一詞的使用不精確,使得當局在今年5月12日聲明中所說的“租戶出價高于參考月租”是錯誤的。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爲萊道路26號所支付的租金數額,事實上等于土管局的參考月租。
貪汙調查局也發現,“參考月租”一詞的不精確,影響了更新租約時的第二次估價。不過,就算出現了這個問題,尚穆根支付的月租也不少于2萬6500元的最低租金。
貪汙調查局在部長租住萊道路(Rideout Road)黑白洋房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參考月租指的是房地産出租時應達到的最低租金。以萊道路26號爲例,當局在包括清理掉植被的額外土地之後,將這個房地産的月租定爲至少2萬6500元,參考月租就應該是這個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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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土管局卻認爲這個房地産的參考月租應該是2萬4500元,並說它會向租戶另外收取2000元來支付清理與合並額外土地的工程成本,最終達到正確的最低月租2萬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