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說,土管局在處理兩位部長租用黑白洋房的程序是公平的,並沒有偏離正常程序,租約也沒有包含不尋常的條款。
由于尚穆根主動提出承擔洋房旁邊一塊坡地的維護,土管局把這片坡地納入租用範圍,使總體租用面積從9350平方米增至2萬3164平方米。
貪汙調查局指出,這個過程不夠精確並不是因爲土管局官員有不良意圖,也沒有證據顯示,估價時出現惡意濫用職權的情況。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租住的萊道路26號黑白洋房土地面積增加,土地管理局估價師在評估洋房面積增加後的租金時,並不知道潛在租戶是尚穆根。
土管局墊付的清空坡地和重新裝置籬笆的費用總額是17萬2000元,須在每個月租金多加2000元以收回這筆費用。土管局租賃署采用2萬4500元爲參考租金,再加入額外2000元費用,因此每月租金定爲2萬6500元。
張志賢說,定價的整個過程中,土管局估價師並不知道潛在租戶的身份。估價師是在媒體報道這起事件後,才知道租戶是尚穆根。 這名估價師也並不知道土管局租賃署與租戶協商的租金。
張志賢說,貪汙調查局發現,盡管參考租金一詞的使用不夠精確,但土管局清楚最低租金是2萬6500元,也確保尚穆根支付的租金不低于這個數額。
9350平方米的黑白洋房參考租金是2萬4500元。負責調查的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星期一(7月3日)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時指出,土管局估價師告訴貪汙調查局,她認爲在清空坡地後的2萬3164平方米洋房,參考租金應爲2萬6500元,但如果租戶支付清空坡地的費用,參考租金則可維持在2萬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