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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總說這兩句話:
“一人參軍,全家光榮”
”一人賣保險,全家不要臉“
這個社會總愛給人貼標簽,保險業務員也不能幸免。
提起保險業務員,腦中立馬出現這幾個詞,有中文,還有英文
“騙子”
“傳銷”
“低學曆”
“low"
自從做起保險代理人,賣起保險,奶奶不親爺爺不愛,朋友漸行漸遠,家人臉上無光。
“你個背時的娃兒,好好的工作不做,幹什麽要去賣保險?保險就是坑呀!”
其實,保險行業曆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國家也在支持
可是,
爲啥賣保險這麽討人嫌呢?
這裏,我將從保險的營銷模式和人性來分析原因:
第一,地毯式轟炸型推銷令人反感
平常插科打诨的朋友,開始賣保險之後,那是三句不離得病、意外、保險。
當自己剛有了孩子,他說:“小孩子身體弱啊,萬一得了白血病,幾十萬說沒就沒,我這兒有款保險,白血病能賠100萬,你看看就知道有多好了……”
當自己新提了一輛車,他說:“哥們兒,這開車可不安全啊,萬一發生車禍,你家裏老婆孩子咋辦?我這兒新出了一款保險,車禍能賠100萬,我這是爲你好……”
原本是喜事,朋友爲了賣保險,360度無縫給你搞晦氣了,別說反感了,還能不能接著做朋友都兩說。
第二,人與人之間交往的本質是利益交換
朋友之間的利益交換,包括“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
精神利益嘛,平常一起喝個小酒、打個遊戲,互相排解心中的煩惱、獲得精神上的愉悅。
至于物質利益,朋友之間互相借錢解難是常事,或者你賣個橘子,我照顧朋友生意買幾箱,吃到嘴裏也是實實在在的甜。
現在你賣保險了,要是出于人情買了,我這一年1萬多的保費,真金白銀地花出去,你能給我什麽?是未來幾十年後,生病賠個不痛不癢的10萬?還是人在醫院裏等著錢治病,卻給我來個“拒賠”?
言而總之,我付出了金錢,只能買到一時用不上,還看不見的東西,這筆生意我覺得不值,而且賠錢!
給朋友賣保險,既傷感情又傷錢,爲啥還要不停得推呢?
風險厭惡是人類的本性,我們餓了知道吃飯,冷了知道添衣服,面臨不確定的風險,反正不知道會不會發生,就先忽略呗。但我們內心深處,其實知道這種鴕鳥心理,是要不得的。
衣服、車子這種看得見的商品,普通人稍微了解一下,就能看出好壞,挑起來也方便。保險這種摸不著的商品,一般人都不太搞得懂,就算知道一點,也是從別人嘴裏聽到的片面之語。
買保險如何避免踩坑的分割線
在我死磕保險幾個月之後,發現很多人覺得保險坑,是因爲買到的産品不適合自己;一些被拒賠的案例,也大多因爲沒有做好“健康告知”。
首先,說下産品合不合適的問題。
我有一個叔叔,是某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他曾經給我推薦過一款少兒保險産品,名字我就不說了,保障內容的關鍵詞是這幾個:身故、大病、意外,一年的保費將近1萬元。
這個産品的問題在哪裏呢?就在身故保障上,這裏其實是一份終身壽險。
壽險比較適合家庭責任重的人投保,一旦不幸身故,保險公司賠付約定好的金額,以保障家庭正常生活。小孩子身上又沒有養家的責任,最不需要的就是壽險。
擔心孩子得大病,沒有足夠的錢治療,買一份50萬保額,保至30歲的純重疾險,一年保費堪堪三、四百。
所以,買到不合適的産品,會多花很多錢。
再來,說下“健康告知”的問題。
買保險之前,通常都需要做健康告知。健康告知就是一套問卷,保險公司用他來了解我們的身體狀況,如果沒法通過,就不能買這款産品,主要是用來防止有人帶病投保的。
保險代理人的素質良莠不齊,有的人會說,“健康告知隨便填,2年抗辯期一過就沒事了”,但是《保險法》第16條規定,如果投保人刻意隱瞞,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有權不賠,且不退保費。
于是刻意隱瞞病史下,咱交了十幾年的保費,到頭來出險了,卻一分沒得賠,你說氣不氣。
這種沒有如實健康告知,保險公司依法不賠的情況,到了媒體口中就變味了,成了“拒賠”。
當然,如果我們覺得這種“拒賠”不合理,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律一般都是約束強勢方的,保險公司爲了維護聲譽,通常會通融賠付。
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保險是一種管理風險的工具,用得好是真能造福百姓,不要一刀切,覺得賣保險的就是“殺熟”、“騙人”,不如嘗試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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