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怎麽說
1.記者:
如果父母死亡,名下的房産子女一定要及時去辦理過戶,否則會有麻煩:
一是不過戶等于得不到房産的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如果以後房産拆遷征地等,就得不到補償,想買賣也辦不了過戶;
二是只有20年的最長保護時效,即訴訟時效。如果繼承人之間因爲房屋繼承遺産問題發生糾紛,需要到法院起訴解決時,超過了20年將喪失勝訴權。
房産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産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産交易中心辦理房産繼承手續。
房産繼承有兩種,第一種是遺囑繼承,第二種是法定繼承。
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辦理過戶需要的材料爲:
1、死亡證明; 如果沒有可以去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
2、除繼承人外,其他子女書面放棄繼承權聲明。
3、到公證處遺産繼承公證(費用爲房産評估價的2%。
4、持原房産證、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去房産局辦理繼承和過戶手續,費用在千元以內。
5、持繼承人辦理好的新房産證去國土局辦理土地證過戶。
2.律師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題中的“父母”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遺贈撫養協議辦理,若有遺囑則按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若均無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有配偶、子女、父母,若問題中的“父母”的父母已不存在,則子女爲唯一的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均等,在遺産處理前若子女均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則該房産應由所有子女平等分割。
對于不宜分割的遺産,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我國不動産物權采取登記制,不動産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但根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因繼承取得的物權,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這表示房屋繼承無需登記即可取得房屋物權,若繼承人爲數人,則爲共同共有。
繼承的房産雖不經登記取得物權,但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以記載于不動産登記薄時生效,因此未經登記的房屋,繼承人無權對該房産進行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等處分行爲。
假若之後因該房産引起糾紛,繼承人可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該權利應在繼承開始之日起二十年最長保護期內行使。
綜上所述,建議應盡早辦理相關房屋過戶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3.財稅
父母的房産,自然是留給子女的,要不要辦理過戶手續,又如何?說到底,這個房子還不是我的嗎?有必要辦理過戶手續嗎?
我們試著從稅法和物權法的角度來分析一下。
一、從無物權法的角度來看
1、法定繼承的效力
不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繼承和受贈即發生效力。根據《物權法》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2、登記的效力
但是,我們說的是房子!房子!房子!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房子屬于不動産,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我國不動産物權采取登記制,不動産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第三十三條規定,因繼承取得的物權,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這表示房屋繼承無需登記即可取得房屋物權,若繼承人爲數人,則爲共同共有。
哦,原來法定繼承的房子屬于有特殊規定的,即使未登記,也不會有問題。
3、不登記會怎樣?
但是,問題又來了,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父母”有遺囑按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若均無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按照《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的方式,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有配偶、子女、父母,若被繼承人父母已不存在,則子女爲唯一的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均等,在遺産處理前若子女均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則該房産應由所有子女平等分割。因此,作爲遺贈的房産,有多位繼承人的,爲避免後期因房産歸屬及後續收益産生糾紛,建議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二、從稅法的角度來看
1、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規定,涉及家庭財産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免交增值稅。家庭財産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産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産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産權。因此,個人通過法定繼承方式取得房産,不需要交納增值稅。
2、個人所得稅
財稅(2009)78號,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産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産權所有人將房屋産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産權所有人將房屋産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三)房屋産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産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因此,個人通過法定繼承方式取得房産,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3、契稅
財稅(2004)1036號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的,要全額繳納契稅。因此,法定繼承方式下房産贈與不需交納契稅。
4、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産的行爲。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産的行爲。因此,繼承方式下也不涉及土地增值稅。
5、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産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産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因此,個人將房産贈送給直系親屬無優惠政策,依然按産權轉移書據交納印花稅,稅率0.5‰,由于贈送方式下無交易價格,印花稅按照同類房産的市場公允價作爲計稅依據。
綜合以上,個人認爲,既然法定繼承的房産不需要交納那麽多的稅款,爲避免不必要的産權及收益糾紛,還是建議及時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