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離開家鄉失去庇護
他便迎來了成長最快的一段人生。
在國內和爸媽生活的第十天,這一早起來,我忽然覺得,完了,我要廢了。
早餐是八菜一湯端到面前的,媽恨不得親自餵我。髒衣服和鍋碗瓢盆絕不能我來洗,怕糙了我的手。晚上睡覺不能超過9點,爸媽看到我的門縫裏溜出光就要狂敲門。出門遛彎,媽時刻提醒我前方xx米處地上有個釘子拐角處有車正在駛來。但凡出門回家,爸必定提前半個小時就在車站口等我。就連打個噴嚏,全家都能亂成一鍋粥,“是不是感冒了,是不是?藥在哪?!”
天!在新西蘭,我可是一天工作十小時不知冷熱飽餓的女強人,是隨手一桌菜宴客的能幹主婦,是插秧拔草修車的真漢子。在爸媽這,我是盲人是難民是三個月不會翻身的小嬰兒。
這種感覺很舒服,但一點也不踏實,我正在失去作爲成年人的基本能力,明明回來是爲了證明自己的強大,可他們一點機會也不給我。
可恥的是,我居然漸漸地適應了。
在外生活七年,每次回國,媽的態度就轉變一次。她從最初的不支持到後來的支持,再到現在的執著地勸說我留在國內生活,除了以無微不至的關懷讓我喪失行動力,還在試圖用一些極爲實惠的理由說服我。
比如,媽出門逛菜市場,懷抱一堆菜回來,“你看看這麽多的小白菜才兩塊錢,兩塊錢,你在新西蘭能買到一片葉子嗎?!”
當我對網購、外賣、交通的便利表達驚訝時,媽就會湊上來問:“你們新西蘭有這個嗎?”
她領我去家附近轉,贊了地鐵贊了超市贊了熱情的市民,然後給我畫大餅,“你和彼得回來住,每天出門就有好吃好喝,生活多麽便利,多麽開心!”
這些年一直在外,每年最多在家停留30天,對父母的歉疚自不用說,只能更加拼命地努力。今年回家,心痛地看到父母的衰老迅速,我開始認真地考慮搬回到他們身邊生活,每天睜眼看到媽媽,睡前和老爸喝酒,一邊陪伴一邊享受的日子,有什麽不好?
然而,我迅速發現了這個決定的不合理性。
爸媽對我無微不至的關懷,讓我從勤快的小人兒淪爲養膘的肉豬,我躺著,睡著,半眯著,懶到靈魂跳出肉身,指著自己的鼻子大罵也毫不起作用。
很奇怪的是,這種懶竟然也波及到其他方面,我不想工作,不想社交,不想成長,不想未來。總之,那些需要跳出舒適圈、做出改變的事,我尤其不想去做。
而我又迅速發現一個真理,在成年人的關系中,付出多的那一方,當他付出的時候,控制的欲望也産生了。
半年前我把媽加進新西蘭的水果團購微信群,讓她明白我的冰箱裏並非只有蘋果和梨。媽迅速掌握了每樣水果的價格,這次回家,群裏的每張圖片都成了實物被擺在餐桌上。
媽把山竹、芒果、火龍果切成小塊遞到我嘴邊,眼裏含淚,“看你從來不在群裏訂東西,這些你在那兒都吃不上!”我早已不是那個隨便就能被饞哭的小孩,告訴媽這些東西我也不是很想念,媽卻覺得我嘴硬,“你明明是嫌貴不舍得吃!”
知道什麽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嗎?還有更多呢。
我一個三十歲的人,燙頭?不行,不好看!穿短袖?不行,你肯定冷!從車站自己回家?不行,你會丟的!帶琵琶回新西蘭?不行,你肯定沒時間彈!你要創業?不行,沒有爲什麽反正就是不行!
很多時候我都會有一種錯覺,我媽的回應比我問得還快。她不用聽清我在說什麽,反正就是不行。
那個寬著肩背以一只鷹的姿態回家的女戰士,這會兒又做回了那個自卑的小女孩,低著頭,狠狠往地面縮,聽媽媽的話又變成了不讓她挨打的事。
最令我難過的是,爸媽對錢的態度。在我家,能花時間的事絕不花錢解決。尤其是我媽,她攢錢的方式是對自己極致苛刻,出門絕不打車,甯願花三小時換乘,在家絕不浪費剩菜,哪怕它們不再新鮮,她把有線電視每天八毛錢的費用算得清清楚楚,錯失微信上的一毛錢紅包,像失去了整個世界。
我買了一堆面膜,邀媽一起敷。媽推給我,“我不敷!我少敷一張,你就多敷一張。”她幾十年不買東西,不關注自己,不接受我的錢,把明明可以小康的生活過成明天就要露宿街頭的樣子。我心痛到要死,我這麽努力賺錢,到底是爲什麽?!
這樣的媽媽,卻非常鼓勵我對自己好,然而我的良心卻痛了一一我和朋友在外面吃一頓二百多元的便餐,我的媽媽在家裏吃剩菜;我一口氣買了三件大牌衣服,媽媽那件60元的衣服早已經顯舊了;我出門隨便一杯咖啡30元,媽媽連一瓶3塊錢的水都不舍得買……
于是,那個愛喝手磨咖啡、熱衷小衆料理,努力賺錢提升生活品質的姑娘,擠在上海的地鐵上,在咖啡店前站住腳,把一餐日料換成背包裏的五顆棗。好不容易可以用錢買時間的她,又在用時間去省錢了,好不容易學會好好愛自己的她,又覺得自己不值不配了。
于是在這時,我忽然覺得,年輕人如果有選擇,不要長時間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父母的過度保護、強烈的控制欲、過時了的觀念,必定會影響你。你會習慣了被照顧,漸漸失去自理能力,你會更貪戀舒適圈,不再有去看看遠方的勇氣,你的一日三餐都在被控制,還哪裏去談實現夢想的自由?你被父母的觀念潛移默化地影響,也漸漸變成了他們的樣子。
過去的七年裏,我身在遠方,曆經漂泊,看起來是去受苦,卻被曆練成真正的大人。我學會了煮飯洗衣,學會了賺錢花錢,我學會了如何挑甜的橙子,學會了如何爲癟掉的輪胎打氣,我學會了與人爲善,也學會了揭露不公,我學會了享受孤獨,也學會了選擇熱鬧,我學會擡起頭,相信自己,我可以去過我想要的人生,只要我足夠努力。
當一個人離開家鄉失去庇護,他便迎來了成長最快的一段人生。做一輩子的孩子固然舒服,但他永遠得不到成年人的自由。
從前二十多年的生活毫無選擇,這七年是真真正正在喜歡的地方做自己喜歡的事。回國之後,不知是否離開這裏太久,我有一種自身錯位的感覺,外賣網購便利的交通都很好,它們令我快樂,卻無法令我平靜,我更需要可以一整天讀書寫作做自己的自由,那是可以讓我真正感受到快樂的東西。
爲避免成爲廢人,我決定回到新西蘭。飛回新西蘭的當天上午,爸媽因爲一盤西藍花吵架,髒話飙起,場面失控。
朋友送我去機場的路上,我的腦袋裏全是爸媽吵架的場面:外出時、生日時、高考前……沒有什麽重要的時刻可以阻止他們撕破臉皮去爭吵。這曾經是我離開家的最重要的理由。
我們的錢總是那麽少,憂慮那麽多,快樂的時刻薄薄的,是壓在心底去平衡苦的一層透明的蜜。我不想做一個向命運認輸的人,我要變得富有、強大,帶爸媽永久逃離那種吵鬧的生活。
到機場,接到媽的短信。她讓我照顧好自己,說她與我拉勾,下次見面她也一定會變得更好。
人來人往的機場,我還是哭了。我多想在爸媽的旁邊買個房子,爸媽需要我的時候,我去做他們的孩子,爸媽嫌棄我的時候,我做他們的鄰居。這距離恰好給他們陪伴,也給我自由,不再讓什麽以分別爲代價。
年輕人,我不鼓勵你和父母住在一起,你還有未征服的夢想,未見過的遠方,未大膽去愛的人,未有勇氣去做的事。你必須離開家鄉一次,才能得到長大的自由,但我鼓勵你好好努力,早日有來去自由的能力,不要像我一樣,從父母的身邊一路哭到飛機上,只能向前,無法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