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經常收到用戶的一些反饋,問道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問題,所以今天在這裏爲大家統一介紹下,希望大家能了解。
退休職工去世後,待遇可是有3到4項。
第一項,就是喪葬費。
主要用于職工的安葬費用支出,一般是定額包幹制。
有的地方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挂鈎,天津、上海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廣東、遼甯省是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也有跟養老金挂鈎的,河北省是兩個月的本人養老金,不得低于省平養老金。
喪葬費使用的基本原則是多不退,少不補。
第二項是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待遇。
一次性撫恤金待遇,各地差距比較大,像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最低工資標准,山東省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標准,重慶市是15個月的最後一個月養老金,河北省是根據交費年限,最高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陝西省是20個月的本人養老金。
一些地區比如北京,天津,上海,還沿用1951年最早的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根據供養親屬的不同,分別給予6到12個月的撫恤金待遇。
像廣東省是給予六個月的救濟金+三個月的撫恤金。救濟金和撫恤金在名稱上的差異,一般是生活困難給予救濟,另一個是安撫體恤喪失親人的慰問金。
第三項待遇,是個人賬戶余額。
退休人員會根據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然後每月領取一份,直至領完爲止。當然領取過程中也計發著記賬利息。
如果我們去世時沒有領取完畢,剩余的余額也會給家人。
第四項待遇,叫做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一些地方已經沒有這個政策,將其納入了低保或者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待遇。
不過上述所說的都是企業人員,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標准可能略有不同。比如公務員去世給予的喪葬費標准是兩年上年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是所有人中的最高的待遇了,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是40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離休工人也是參照公務員的待遇水平。
所有的待遇,一般都應當由社保基金承擔,一般攜帶死亡證明等材料去社保銷戶時會一次性給付。我們可以問一下當地的社保部門。也有特殊情況,是當地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沒有發布時,會暫停辦理有關死亡待遇,等待社會平均工資發布後(5-6月份)統一撥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