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2歲時,我帶她去遊樂場玩。她第一眼看到繞珠積木盒,就開心地抱在腿上玩起來,我就坐在旁邊陪著她。
突然,一個和她差不多的男孩跑過來,二話沒說就要搶我女兒手中的玩具,我看著孩子小就靜觀兩個孩子如何處理。2歲的女兒急忙把玩具往自己懷裏挪了挪,抱得更緊了,2歲的男孩就怏怏地站在哪裏發呆。這時候,2歲男孩的媽媽生氣地彎下腰,就來拉我女兒手中的玩具。女兒一下子嚇哭了,邊哭還邊抱著玩具不撒手。
- 我急忙伸手擋住了那位男孩媽媽的拉扯,說:你把孩子手都拉扯紅了。
- 2歲男孩的媽媽還理直氣壯地對我說:公共場所的玩具,要懂得分享。你不教育自己的孩子,我幫你教育孩子。
- 我生氣地回複她:玩具總有先玩後來的道理。哪有上手硬搶了。
- 她繼續有理有據地朝著我的女兒說:小孩子要大方,要懂得分享,不要自私……
- 她還在教育自家的兒子:不要像哪個小姑娘那樣不懂事,我們要大方,和別人分享……
遊樂場附近的幾個老人也注視著我,犀利的眼神仿佛我就是沒有禮貌的人。我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抱著孩子等她不哭了,詢問她:“你先拿到玩具,可以先玩。不過,如果你和小孩子分享著玩,是不是有更多的樂趣?”
2歲的女兒搖搖頭說:我不想分享,我只想自己玩。我只好帶著孩子離開了,但內心一直心緒難平。
多少的大人打著“大方”的旗幟要求孩子分享,忽略孩子的需求,卻還在認爲自己的教育是正確的,是在讓孩子大方。殊不知,強迫2歲的孩子分享,只是大人的面子和需求,是我們自以爲是的虛榮心。
只有孩子的“我的”需求被滿足,孩子才會發展出尊重別人的需求。
一、被迫分享是一種搶奪,表面上是大方,其實是大人的面子
太多人一直把分享作爲美德,要求孩子從小就學會分享。尤其是兩三歲的孩子正是“物權意識期”,她們更喜歡占有自己的玩具,不願意與人分享,如果其他小朋友私自動了她的玩具,就會推開或者發生不友好的行爲。于是,就會出現很多人頭疼的“terrible Two”,打人、推人、搶玩具不良行爲。
如果我們不懂孩子的心理發展特點,盲目地給孩子貼標簽“自私”,孩子也會認爲自己是自私的。
在搜狗百科中,從客觀行爲及其效果方面定義,自私指的是:以損害他人、社會的利益爲代價來滿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爲。
孩子保護自己手中的玩具不是自私,只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支配自己的物品和行爲,行使自己生命內在的計劃,是自我成長。孩子通過占有手中的玩具,來體驗“我”的存在,這是孩子自我意識的萌芽。
兒童通過占有我的東西,感受到“我的”存在,從而開始了“自我價值感”的發展,而不會把自己的價值評判建立在外人的評價上,而是“我有”故“我”在。
她們會從“我的”逐漸過渡到“你的”,從而在自我意識的萌芽中建立社會規則。
分享是一種美德,可以讓孩子在未來懂利他,會合作。但是如果我們因爲面子,剝奪了孩子的自我意識,剝奪了孩子物權意識,就是一種掠奪,就是用成人的道德規範來要求孩子犧牲自己的需求。
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曾經講過:被迫的無私、分享,對于孩子而已,通常是以犧牲自我需求而終結的。很容易讓孩子潛意識裏認爲自己的心理需求不重要,導致孩子自我價值感低。甚至形成討好型人格,認爲只有順從和討好,才會讓別人喜歡自己。
強迫孩子分享玩具,孩子內在的安全感就被破壞了,孩子會認爲自己的想法是不被尊重的,也不會真實表露自己的想法,成爲老好人,不敢拒絕別人的要求,自己卻很難受。更有甚者,因爲父母搶走孩子的玩具與別人的分享,孩子也會從父母的行爲中學會搶別人的玩具,還認爲是理所應當的,你們就應該學會分享,成爲不顧及別人感受的小霸王。
二、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教會孩子說“不”
“中國蒙氏教育第一人”孫瑞雪老師講道:兒童必須擁有東西,才能借著擁有的東西發展。通過占有“我的”私有財産,才能漸漸明白“我的”,才能形成自我意識,才能區分“我的”、“別人的“。
2017年4月24日,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了一位媽媽阿拉尼亞·科尔贝格(Alanya Kolberg)和兒子卡森(Carson)的故事。她帶著兒子去公園玩,兒子帶著變形金剛和卡車玩具准備與朋友的孩子分享。但是公園裏一群6歲的男孩看到了變形金剛,想讓卡森分享,卡森不知所措地求助媽媽。
媽媽告訴他:卡森,你可以說不,只要說不就好了,不必向他們解釋什麽。
于是,卡森勇敢地拒絕了分享,但是幾個小男孩不死心跑過來對阿拉尼亞說她兒子不分享玩具。阿拉尼亞回複他們:他已經說不了。除非他願意,否則沒有權利要求他分享。
她的話一說完,周圍的家長向她投來惡意的目光,甚至覺得不可思議。如同開頭一幕中,我沒有要求孩子分享,那位聲稱要替我教育女兒的媽媽,以及周圍人異樣的目光,都讓我如坐針氈。
但阿拉尼亞在facebook中寫道:如果不想分享,就應該表示拒絕。假如我們成年人到公園吃三明治,我們就應該跟陌生人分享嗎?沒有!假如有陌生人禮貌地問我要三明治,我拒絕了就會被討厭、被厭惡嗎?在大人世界裏不會,可是爲何在孩子世界就不行。
阿拉尼亞繼續解釋道:沒禮貌的人是誰呢?是不情願將他的3個玩具分享給6個陌生人的孩子,還是那6個強迫別人分享不屬于他們玩具的陌生人呢?
阿拉尼亞·科尔贝格的言论一经报道,立即赢得了许多家长的支持,引发超过27萬點贊數。
很喜歡阿拉尼亞·科尔贝格所说的,养育孩子的目标是教育孩子有教养,而不是忽略孩子的需求,委曲求全地成为老好人,不懂得相处的界限,不懂得拒绝别人。分享是美德,是合作的前提,但應該是自願的、是愉悅的,是讓孩子學會相處之道的,而不是讓孩子逃避相處的。
所以,我們可以教育孩子,自己的玩具可以拒絕分享,公共的玩具可以先拿先玩,但是不能一直占有,需要玩一會留給別的孩子玩,在別人搶我們的玩具,可以說“不”。對他人說“不”,其實也是讓其他的孩子明白,要尊重別人。
發展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孩子在7歲之前並不具備道德自律能力。
所以,在孩子7歲前,我們要允許孩子“自私”,教會孩子說“不”,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尊重孩子的需求,孩子才會逐漸發展出尊重別人,與人分享的品格。
三、允許孩子“自私”,但也要培養孩子合作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的心理學家亞當·格兰特教授在研究中发现:那些最容易成功和最容易的人都是“分享者”,但是两者的分享又有天壤之别。最容易成功的分享者是即尊重自己又乐于合作;而最容易失败的人是那些牺牲自己的需求去利于他人的,也就是损己利人的。
所以,我們允許孩子“自私”,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但也要培養孩子與人合作的能力。
如同開頭一幕中,在孩子冷靜下來後,我試著引導孩子去分享是快樂的,但是2歲的孩子仍然堅持不分享,那我就尊重她的想法,但我回家後和老公商量了此事,開始有意識地引導孩子合作的意義。
1、玩角色扮演遊戲,有意識地引導分享的好處
我和爸爸提議我們一起玩角色扮演遊戲吧,爸爸和孩子演白天的媽媽和孩子,我演小朋友。
爸爸和女兒假裝在玩玩具,我走過去,假裝搶女兒手中的玩具,爸爸攔著我的手說:小朋友不能搶玩具,要征得孩子同意。
我假裝傷心地問:我可以玩你的玩具嗎?
女兒說:不行,我要自己玩。
我就在一旁假裝哭起來,爸爸低頭對女兒說:小朋友好傷心,你可以告訴她,等玩好了再分享給她玩。
女兒擡頭看了看我說:可是我還想玩,不想分享。
爸爸就對女兒說:那你可以對她說,我不想分享,我還想自己玩。
當然,我們也不是希望一次角色扮演遊戲就讓孩子學會分享,而是讓孩子逐漸知道,自己的玩具可以自己做主,但是不分享小朋友會傷心,讓孩子慢慢具有同理心後,會體諒別人的感受,明白分享的好處。
所以,除了角色扮演遊戲,我們還會在吃東西時特意表明,爸爸與我分享半個蘋果,我好幸福;我給爸爸分享用我的電腦,爸爸很開心;孩子與我分享拼圖,我們可以很快合作拼完。從而,讓孩子逐漸明白分享的好處,引導孩子學會分享。
2、引導孩子交換、輪流玩玩具,體驗分享的快樂
後來,在我帶女兒出去玩,我會特意在書包中多帶一些餅幹、零食、玩具,讓孩子主動把我們帶的零食與一起玩的小朋友分享,並在女兒分享後,及時地鼓勵她與人分享,小朋友很高興。
當女兒想玩別人的玩具時,我會引導她去和小朋友溝通,可以交換玩具嗎?在小朋友拒絕後,我會接納孩子的失落,抱著女兒說:這是小朋友的玩具,他有權決定是否和你交換。並詢問女兒,小朋友拒絕你,你有什麽感受呢?是不是很失落?如果別人想玩你的玩具,你拒絕小朋友,她們也會失落的。
在女兒玩公園裏的遊玩設施時,如果小朋友多,我會告訴她:不能一直玩,要排隊輪流玩。在女兒一直不願意下來時,我會把她抱下來,同理她的生氣,但是等她平複下來後告訴她,公共場所的玩具需要大家輪流玩,大家一起玩,會有更多的樂趣和發現。
果然,在公共場所的一起玩中,她逐漸認識了幾個玩伴,直到現在4歲也經常一起玩。而且,我相信,玩伴也會有助于她未來的社交能力的發展。
3、借助繪本、動畫片等外在工具,引導孩子學會分享
與其單純地說教,讓孩子理解不了,不如借助繪本、動畫片等工具,引導孩子學會分享。
在我知道孩子的自我意識開始萌芽後,我買來了一些關于教孩子分享的繪本,如《彩虹色的花》、《全都是我的》、《今天的運氣怎麽這樣好》、《古利與古拉》、《石頭湯》,閱讀給孩子聽。並在我們一起親子閱讀的過程中,從開始我說分享的好處,到後來女兒可以逐漸理解繪本中不分享別人的失落。
因爲孩子喜歡看《Dora explorer》、《Peppa pig》的動畫片,在她看動畫片之後,我會和孩子討論,佩奇與小羊蘇茜分享玩具的歡樂,會和孩子討論愛探險朵拉中,狐狸fox搶了朵拉玩具後,她們的失落和千辛萬苦才能找回自己的玩具的過程,讓孩子逐漸從動畫片中來理解分享的意義。
當麗莎分享自己的心愛的花種給獨角獸後,她們找到自己媽媽的開心;當佩奇分享自己的玩具和小狗丹尼、弟弟喬治後,她們在一起的歡樂……
當然,兩三歲的孩子即使當時聽懂了,但在看到自己的玩具被人搶時,仍然會拒絕分享,會推開別人,而我需要做的就是,在尊重孩子需求的前提下,等待孩子的成長,給孩子學會分享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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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綜藝節目《放學後》,育兒師海蘭老師面對父母讓老大分享給弟弟時講道:當孩子的物權感沒有得到滿足的時候,讓他去分享,對孩子來說是一種莫大的傷害。不建議要4歲以前的孩子學會分享,在孩子分享之前先要滿足他。
分享可以贏得合作和共贏,也是行走社會的競爭力。但是在尊重孩子意願的前提下,先滿足孩子的需求,讓孩子擁有充足的安全感,孩子才會逐漸學會分享,才會愛滿則溢。否則,自己內心都空虛的人如何會在長大後往外溢出呢?
強迫孩子分享,與其說是教孩子大方,不如說犧牲孩子的需求來贏得我們大人的虛榮和面子。當孩子小時候的需求被尊重,被滿足過,被父母無條件的愛支撐著,孩子自然而然地就會愛別人,就會不計付出地幫助別人,與別人分享,就有有能力向外給予。
你在帶孩子過程中,有沒有遇到過強迫分享的時候呢?引導孩子學會分享,您還有什麽小妙招嗎?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