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贍養老人,是爲了保障老人安享晚年,這也是家庭美滿、幸福之源,但生活中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兒女們常常會因爲各種各樣的原因,無法贍養老人。
如果老人自己有養老金,該不該自己花錢養老,子女還需要繼續贍養父母嗎?
一位95歲的老太太最近被女兒告上了法庭。
原因是女兒不願意全力贍養母親,她要求母親把自己的養老金拿出來,支付日常所需的費用。
對此,老太太感到非常難過。她覺得自己一輩子爲兒女辛苦勞碌,到老了女兒非但不贍養自己,還要把自己告上法庭!
而女兒卻認爲,母親有錢就應該自己花錢養老,而不是拼命吸兒女的血。
01
我已經養了母親7年,實在無能爲力了
李女士年輕的時候,父母就已經離婚,並且各自再婚生活。直到7年前,父親喪偶,她只好把父親接回家照顧,與母親共同生活。
誰知道,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父母摩擦不斷,母親經常謾罵父親,還天天和保姆吵架,無奈之下,李女士只能將父母一起送到養老院,而母親全部的生活費用都由李女士一人支付,只有醫療費用是由她和妹妹均攤。
日子一天天過去,不知不覺中李女士奉養母親已經有7年了,她自己也逐漸年邁,身體雖然還算硬朗,但對于很多事都開始感到力不從心。
直到父親半年前病倒,新的養老危機出現了!
父親在半年前中風後就一直臥床不起,眼下情況越來越糟糕,必須要請專人照顧,再加上養老院逐年遞增的費用,這對李女士而言無疑是巨大的經濟壓力。
她表示:“我已經供養母親7年了,現在父親又生病,實在是無能爲力。”
02
母親有養老金,爲何她不能自己養老
其實,父母再婚後都分別育有兒女,李女士有3個同母異父的姐弟和3個同父異母的兄妹,但他們都很少看望和打電話問候父母,有的甚至幾年都沒來過。
平時,只有李女士與妹妹共同照料父母,可妹妹又患有嚴重的風濕性心髒病,這讓壓在李女士身上的擔子,越來越沉重。
關于父母如何養老的問題,李女士前前後後想過很多次,她認爲母親每個月都有養老金,老人只需拿出自己的養老金作爲生活開支,不足部分再由她和妹妹共同負擔,這樣大家都能輕松點。
妹妹也很贊同她的觀點,大家滿心以爲母親會答應的,畢竟女兒們現在的壓力都非常大。
令李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她話才剛說出口,母親便毫不猶豫拒絕了這個建議!
她說:“不行,養老金不能動。我辛辛苦苦把你們拉扯大,現在輪到你們出錢怎麽就不行了?”
老太太是一個非常倔的人,說不行就不行,無論李女士和妹妹如何遊說,她就是不願動自己的養老金。
李女士對此非常不解,自己已經退休,經濟也很緊張,根本無力同時支付父親和母親的養老費用,母親明明自己有養老金,爲什麽她不能自己養老?
不是說可憐天下父母心,爲什麽母親就不肯可憐可憐她呢?
03
把母親告上法庭,這事對嗎?
母親的態度完全激發了李女士的不滿,她覺得自己這些年對母親的照顧雖然說不上無微不至,但也是盡心盡力的,每天都會去養老院給母親洗澡、洗腳,該盡的責任一點也不少。
而現在,母親卻對自己的困境視而不見,依然固執己見,不肯把養老金拿出來。
“我早就過了退休年齡了,自己本來就沒多少收入,媽媽卻一點都不同情我的困難,實在讓人寒心。”
李女士認爲母親實在太無理取鬧了,養老金本來就是用來養老的,如果她不願意拿出來,那自己也可以不支付她的生活費。
而老太太則認爲,自己也有自己的難處,養老金是留著以防萬一的,不到萬不得已絕不能動用。她怕最後關頭沒人管,才拼命攢錢,打算哪個子女對自己孝順,就把財産給誰。
因爲養老意見的不統一,母女的關系一度降到冰點。
李女士見無法說服母親,一氣之下幹脆把母親告到法庭,她還向法庭提交了寫給母親的一封信:
“第一,自父親回到我身邊,您沒讓我和父親過上一天好日子,長年不出1分錢盤剝我。
第二,我每天去敬老院給您洗澡、洗腳,帶好吃的,也得不到您的同情。
第三,我已退休,自己的養老金不夠替您繳納敬老院的費用,實在無力擔負。請您重新指定監護人對您進行日常生活照料。”
老太太因此十分生氣,她覺得做子女孝順父母是應該的,女兒現在竟然要把自己告上法庭去,這樣的做法讓她十分難堪。
親人間對簿公堂是我們所不願意看到的,法院能解決人與人之間的糾紛,卻無法修複親情,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是從心開始,只有大家打開心扉,多聆聽,多了解,多體會,才能解除隔閡。
網友對此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
網友A:作爲子女,贍養父母是應該的,怎麽能夠因爲父母有養老金就不管父母了呢?把母親告上法庭,無論從道義上,還是情分上都說不過去啊。
網友B:明明知道女兒經濟壓力這麽大,母親卻不願意拿養老金出來,這樣的母親實在太自私了,我要是有這樣的母親,我也撒手不管。
網友C:父母把你撫養長大,你同樣也有爲父母養老的義務。當然,父母也要體貼子女的不容易,雙方還是需要多加溝通,不必鬧到法庭上去。
如果老人自己有養老金,卻不願意拿出來減輕子女的負擔,你會怎麽想?你如何看待李女士把母親告上法庭的行爲?
編輯:小椿
撰稿:小椿
圖片:攝圖網
文中故事源自網絡,出現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