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貴陽一名19歲的大學生,因爲心情不好,拿著菜刀將小區裏一個年僅2歲的女童生生砍死的惡性事件。
這種竟然出現在自家小區裏的飛來橫禍,不僅是毀掉孩子的頭號殺手。對于一個同樣家有幼童的家長來講。心裏受到的沖擊是最大的。
上午在頭條號了寫了一篇在這種情況下,家長怎麽樣應對的原創文章後,在幾個家長群裏,平時發言不多的家長們都在發言與討論這件事情。
根據大家的討論,重新梳理了自己平時的幾點預防與應對措施。
3種預防措施
大家都認爲,産生采取最常用的保命招術——逃跑,不是最有效的。因爲6歲以下尤其是3歲以下的孩子,其心理與身體反應能力都沒有完成,不一定能跑得了。而讓一個母親甚至是一個父親帶著一個孩子逃跑,肯定跑不過一個青壯小夥的。
當然,有機會能跑是一定要堅決跑的。
那麽,在遇到類似的危險時,家長應當怎麽應對,最大程度地保護孩子的安全呢?首先有3種預防措施,平時要養成習慣。
第一種,不管在室內還是室外,家長隨時與孩子保持一臂的安全距離。
這樣,在孩子遇有危險時,可以在下意識裏(這是人體反應中最快的速度)用手臂將孩子保護起來。
這一點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育兒安全守則裏比較強調。
比如,我家孩子在美國早教機構——美極姆上早教的2年多時間裏。美極姆一直都在反複地提醒並教育家長在孩子獨自玩耍時,必需保持在“一臂安全距離”。有的時候,我們這些家長甚至都覺得有些煩了,但美極姆自始至終都在堅持這件事情。以至于後來大家都養成習慣了。
通過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一臂距離”的安全保護作用。
如果當時孩子母親用手臂迅速挽回孩子並將其護在身後,避開孩子身體的要害部分。孩子的傷害也許不會如此之大,甚至有可能完全避開。
但正如在上篇文章裏網友評論的一樣,這樣做家長要隨時貼身緊盯,不僅不自由,而且會比較辛苦。
第二點,是隨時注意觀察周邊異常的人與事。一般家長帶孩子玩耍時,會比較注意汽車等交通安全。但對于異常的人關注率反而比較小。
在此案中,有“路上突然沖出一名年輕男子,手持一把菜刀向女童緩緩逼近。”這樣的表述,說明孩子家長在熟悉的環境下,完全放松了對外界危險的警惕。
尤其是“手持利刃+年輕男子+突然沖出”這三重疊加下的不正常的因素,已經說明了當時的風險系數極度危險。家長如果能保持對交通安全上一樣的警惕心,也許就能提出避開這個風險。
第三點,隨身攜帶媽媽包等物品,方便隨手保護與反擊。
做爲一個3歲男孩的父親,本人每次陪兒子出門玩耍時,必定隨身背上一個超大的雙肩包。
裏面裝備了孩子在外面玩耍時的常需用品,如飲用水、紙巾、備用衣服、小玩具、兒童牽引繩等。
在緊急情況下,還可以用這個“媽媽包”直接來抵擋意外傷害。能爲孩子與自已反應爭取到最寶貴的時間。
2種現場應對策略
如果,上面的幾種預防措施都沒有做,那就只有現場應對了。
第一種,要馬上大聲疾呼與示警。在此案中,有“路上突然沖出一名年輕男子,手持一把菜刀向女童緩緩逼近。”
在這種情況下,面對持刀歹徒“緩緩逼近”時,父母應該首先用大聲喊叫或呵斥,一方面提醒孩子注意危險,能跑則跑;一方面可以用大聲來幹擾或轉移歹徒注意力。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起到事先呼救的作用。
“爲母則剛,爲父則剛”。這個時候一定不能再講究禮貌與素養之類的。
第二種,攻擊就是最好的防守。尤其是在這種緊急的時候。
正如魯迅所講的一樣: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從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現場將行凶對象選擇了最爲弱小的2歲女童,而不是選擇女童的母親來看。楊某某其實在是一個比較懦弱的人(否則也不會出現因融入不了同學,産生心理積怨從引發極端行爲)。
大家都認爲,如果孩子家長能夠選擇主動進攻,這時的效果是最好的。
因爲家長的“向死而生,一往無前”的決心與態度也會震懾到這個懦弱的屠夫。同時,主動攻擊也會轉移了凶手的攻擊目標。爲孩子的逃生都爭取到一定的時間與空間。
同時,有著“報複社會”心理的人,平時都不是一個比較意志堅定的人,比如楊某某的這件事情起緣于其在學校裏的人際不成功。雖然他在一時沖擊下變身爲”魔鬼“,但只在家長堅持挺過他的“補償反應”心理消退,沖動帶來的殺機就會自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