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12月25日各報章報道;“客工下班後,直接到賭場搏殺”,不禁令人擔擾。
由于外來客工進賭場不需要繳交一百元的入門費,加上急于想還清中介費,故而在下班後,就到賭場搏殺,希望能滿載而歸。無奈事與願違,時常輸到分文不剩,落得在賭場等待專車回宿舍,不但對自己的生活造成傷害,也爲社會帶來各種嚴重的問題。
衆所周知,客工之所以要離鄉背井、迢迢千裏飄洋過海、變賣家産甚至借高利貸爲盤資,到本地工作,主要是爲了賺取較好的收入,給家庭帶來更好的生活。由于孤身在外,空余時覺得無聊,時常三五個朋友,買酒消遣,也就罷了。
如今被賭場吸引,起初還會自我提醒:小賭怡情。然而一賭上瘾,每天就必須向賭場報到。有些客工自稱自己能克制,輸贏不大,每天限定輸贏兩百元。殊不知積少成多,不知不覺中就把一個月的工資白白輸掉。
爲了彌補輸去的錢,便向高利貸借款,最後債台高築,無法寄錢回家。可是家中尚有年邁父母、妻兒在等待用錢,只好铤而走險,幹起不合法或詐騙打搶等勾當,甚至輕生結束生命,不但給自己、家庭、兒女帶來麻煩,也給社會帶來嚴重的治安問題。
人心總是貪婪的,一旦經不起誘惑,對賭博産生興趣,欲罷不能,最後落得淒慘下場。
爲了杜絕客工到賭場搏殺,雇主應該挺身而出,堅持替客工申請賭場禁門令。唯有如此,才能保住客工們的血汗錢,不會被輕易的輸掉,讓客工能夠安心工作。不要讓他們的家庭老少爲他們擔心,也算是爲國家社會的治安問題貢獻了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