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半小時的辯論、數十個“misled”(誤導)字眼、清一色第四代領導人(多爲律師出身)輪番上陣。
國會今天下午3點鍾,出現一場十分微妙的辯論。
微妙在于時機、提出的要求、以及接招的形式。
王瑞傑以副總理身份提出“誠信動議”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今天頭一回以副總理身份在國會上頗有氣勢地讀出長達37頁的“誠信動議”,要求目前受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簡稱AHTC)官司纏身的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和前秘書長劉程強,回避一切與市鎮會相關的財政事務。
按王瑞傑的話總結就是:從政的人必須誠實、正直,才能取得民衆的信任。但在這個事件上,林瑞蓮和劉程強兩人的行爲已被高庭證實爲“不誠實”、“不透明”,哪還能讓他們繼續處理財政事務?
王瑞傑在演講中條理分明、脈絡清晰、措辭強烈地重申了四個點:
- 身爲新加坡國會議員,爲人高度正直經得起問責制至關重要,而且必須能長期維持高水平操守;
- 林瑞蓮和劉程強兩人在AHTC事件上,在判詞中被認爲行爲不誠實,違反了市鎮會的受托責任;兩人也很清楚自己的行爲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 林瑞蓮目前依然出任AHTC副主席,劉程強則依然是AHTC遴選出來的委員;
- 國會要求AHTC履行對居民的職責,讓林瑞蓮和劉程強回避一切與市鎮會相關的財政事務。
在一個多小時的演講中,林瑞蓮和劉程強兩人的表情從這樣:
變成這樣:
再到這樣。
王瑞傑在發言時也用中文總結了整份動議,紅螞蟻在此節選出三段,全文可參考這裏。
“這場風波已曆經八年,涉關幾百萬元公款。總審計署(AGO)的報告、畢馬威(KPMG)和普華永道(PwC)提交的審計報告、由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自己委任的獨立委員會發起的訴訟、以及高庭的聽證, 都一一證明了兩位議員犯下了過失。過去八年,他們有不止一次的機會坦誠自己的過失。但是,他們沒有那麽做。反而,一錯再錯,不是含糊不清,誤導大家,就是保持沉默,希望大家會隨著時光淡忘過失。”
關鍵詞:不老實、一錯再錯、誤導大家。
“他們沒有通過公開招標就委任自己的親信管理市鎮會,還故意向其他的同僚隱瞞這個計劃。在過程中,(中標管理公司FM Solutions and Services)FMSS賺取了巨額盈利。但令人擔心的是,他們被拆穿時,他們不願意爲自己的行爲承擔責任,反而混淆視聽,處處爲難審計師,誤導法庭,誤導國會,誤導居民,甚至誤導國人。”
關鍵詞:委任親信、誤導。
“我們有責任確保第四代領導人維護一個廉潔的體系,有正確的治國理念,繼續維持人民行動黨自建國以來的高標准。如果一位行動黨的議員犯錯,總理絕對不會坐視不理。林瑞蓮議員身爲律師,卻明知故犯。劉程強議員是資深政壇人物。他妥當管理後港市鎮會超過20年,我一直都很尊敬他。所以,當我看到高庭對劉程強議員的裁決時,我感到非常失望。”
關鍵詞:明知故犯、極度失望。
簡單總結就是:
阿強和阿蓮故意不公開招標,自肥了“自己人”,害到阿裕尼後港居民淪爲“受害者”,必須付出高于市價的管理費,卻沒有得到對等的高服務。阿強和阿蓮也誤導了阿星,將阿星拖下水。
王瑞傑一再強調,提出動議並非強制要求林瑞蓮和劉程強必須辭職或卸下市鎮會職務,只是強烈建議AHTC市鎮會安排兩人回避一切與市鎮會財務相關的事務。
“他們沒有向居民道歉……如果工人黨要繼續代表新加坡人民發言,他們現在就不能保持沉默。”
見招拆招?工人黨不正面接球,也不正面回應
對什麽是動議不甚清楚的蟻粉,所謂動議指的就是在國會上提出一項提案,請求國會采取行動或針對一起事件發表意見。不過,動議即使通過,也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只是整體表個態。
弄明白這點,就比較好理解接下來一系列不按執政黨劇本走的情節,爲何會出現。
王瑞傑演講完後,紅螞蟻相當期待身爲國會中最大的反對黨——工人黨會如何接住副總理發過來的這個質問“你們還不快快回避”的猛球。林瑞蓮和劉程強會如何反應?劉程強會不會像上次對上兩朵國會金花那樣妙語如珠?
結果紅螞蟻失望了。
因爲工人黨根本不正面接球,也不正面回應。
劉程強只是專注地聽,偶爾微微笑,卻不出聲,也不回應。執政黨對他也很客氣,沒有強迫他回應。
工人黨那頭由林瑞蓮和方榮發問了一堆與案件細節相關的問題。例如:你們從哪裏得知虧損了幾百萬元?哪份文件哪一條請具體指出來。哪份證據有說明我們故意隱藏資料誤導審計師?憑什麽說支票上一個簽名就夠了不需要兩個簽名,這樣不是更沒有問責制嗎?等等。
王瑞傑竟一下被對方的細節問題繞了進去,有點秀才遇到兵,一時無法見招拆招,真的“乖乖”去翻資料,于是出現了冷場。好在王瑞傑急中生智,又將問題引回“正途”,要求對方不要顧左右而言,請表態:回不回避?
工人黨堅持采用迂回戰術。林瑞蓮一再指出,她和劉程強等人已經決定就高庭的判決進行上訴。他們會在下周一(11日)的最後期限作出上訴申請。然後林瑞蓮就咬住一點不放:我們上訴後,法庭還得審一段時間,最終判決都還沒出來,爲何就給急著給我們“下判”,要我們回避?
“副總理在現階段提出動議,反映了一些現象卻操之過急(premature)。顯然的,人民行動黨在看到10月高庭判詞中的一些發現和評語時,感到有些興奮了。(中間省略250字關于新加坡上訴庭的運作)副總理現在提出動議,時間上是不成熟的,我希望國會推翻這項動議……到目前爲止,法庭都還沒下判市鎮會是否蒙受了損失。
我和劉程強先生依然在市鎮會有我們的職責要履行,這項動議的用意似乎想在案件等待終審前,削弱我們的職責,不讓我們履行義務。我們目前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案件,我們感謝所有在我們追求正義的過程中,站在我們這邊給予幫助的每一個人。”
一來一往,現場氣氛一下變得很尴尬。一方猛發球,一方不接球,就這麽僵住了。
更微妙的是,副總理王瑞傑突然起身要求展延,卻被畢丹星反問“爲何要展延”?正當雙方陷入尴尬的僵局時,國會議長陳川仁突然蹦出一句:休會10分鍾。
第四代領導人輪番上陣
休會回來,行動黨的第四代領導人,尤其是那些有法律背景的都輪番上陣,以自己的方式,花了很多時間,替王瑞傑解釋爲何要提出這項動議。
用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的話總結就是:
“就連一名小孩都知道,不能讓狐狸去看守雞寮,也不能讓一匹狼去看守羊群。”
最後,畢丹星代表工人黨總結時說,提出這個動議的時機“高度不尋常”。
“人民行動黨必須坦承說出,這麽急著(hurriedly)提出動議,背後的動機何在?工人黨並不反對副總理提出來的動議第一點,關于身爲新加坡國會議員,爲人高度正直經得起問責制至關重要,而且必須能長期維持高水平操守。”
“國會沒有理由操之過急地被綁架來取代司法程序,尤其是當司法程序還在進行當中,而且上訴窗口還沒關閉。我希望所有議員(不僅僅只是官委議員)待會兒在投票時,謹記這點。”
畢丹星接著說,國會對此動議投票後,AHTC會進行內部投票表決林瑞蓮和劉程強是否必須回避一切與市鎮會相關的財政事務,到時林瑞蓮和劉程強不得參與該投票。但無論投票結果如何,他一定會站在林瑞蓮和劉程強這邊。而且所有反對黨議員也會全體投票反對這項動議。
動議最終以52票通過。
不過中英文社交媒體上的網民在留言時都倒向了工人黨那邊,認爲執政黨“應該是大選腳步近了,動議明顯是在加大力度打壓反對黨。”
也有不少網民指出,執政黨市鎮會也曾犯下不少過錯,例如,“宏茂橋市鎮會的前經理不也涉嫌貪汙?”、“2008年在雷曼兄弟引發的金融海嘯中,有多達8個行動黨管理的市鎮會,因投資雷曼兄弟及類似金融結構産品失利蒙受高達幾百萬新元的損失”。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紅螞蟻覺得這個長達8年的市鎮會案件比台灣長壽劇還長。
今天這項動議,官委議員們在旁聽了渾身不舒服,還有兩人要求棄權不投票。紅螞蟻看到recuse(回避)這個詞也想回避。執政黨走這步棋,真的能爲自己加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