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更正了嗎?
如果你已被當局指正你網上貼文內容的信息,並要求你刊登更正聲明,那麽祥子恭喜你,因爲你可能因此而成爲網紅。
所謂“當局”指的是各有關的政府部門,“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英文縮寫爲POFMA),自10月2日生效之後,任何被認爲含有錯誤、誤導甚至惡意影射的網上貼文便難逃“法眼”。
在11月25日至12月16日不足一個月時間內,不同部門四度要求發出貼文者和有關網站登出當局的更正聲明,人們才開始感覺到這個法令的存在。
政府發出四則更正聲明,是多還是少,很難說。因爲社交媒體上的假消息無日不有,不可能只有四條而已。這四個例子被盯上了,顯示政府認爲它們散布的假信息,有其嚴重性,不能不加以更正。
這四則假消息都與政黨和異議分子有關。
第一個被當局援引法令圈出來的是新加坡前進黨黨員鮑耶,他被指責“影射新加坡政府直接參與兩家政府投資機構的商業決定”。前進黨幾個月前由政壇老將陳清木成立,不少人還搞不清這個新政黨的名字,原籍英國的鮑耶更是名不見經傳。
第二個被吹犯規的是異議分子陳智祥,此君是States Times Review的主編,他聲稱 “有人因爲揭露人民行動黨一名可能在下屆大選參選的新人應該辭去職務而遭逮捕“,在接到更正要求時,拒絕服從。他已經是澳洲公民,不住在新加坡,因此有恃無恐,嘴硬到底。
第三個是民主黨,因其談論人力和公民就業問題的文章中的圖表具誤導性,以及信息不實。
第四個被更正的是新加坡人民之聲創黨人林鼎,他在面簿貼文中引用了一些具誤導性的數據。
什麽是完全虛假或是以假亂真的信息?這四個被更正的例子具有指標性的意義。
但是政府所能容忍的底線在哪裏,可能還得經過更多的例子才能讓人看到更清楚的輪廓,而這些首當其沖被更正的事件都成爲了先例,足以被以後的任何案件引述。
政府不斷重申強調,這項法令不是爲了遏制言論自由,而是要撥亂反正,厘清事實。
如果,政府援引法令四處要求更正成爲常態,可以讓人得出兩種解讀,一是,假信息假新聞的確多到當局閑不下來,二是,讓人以爲當局未免太過認真,連一些人們看了就忘的小事也不放過。
同時,今後也難免有人借“被更正”來出名,故意發表聳人聽聞,卻又不至于惹上官司的假消息。
換言之,法令的存在會不會促成擦邊球的假信息更加大行其道,並爲想要當“網紅”的好事之徒提供捷徑?
反對黨也許還會成立專門小組來應對這項條例,甚至培養善打擦邊球的高手,我寫我的,被更正的時候乖乖照辦,法令反正沒規定被更正多少次就要被處罰。
新加坡的反對黨林立,大多數都被當成平時睡覺,大選來時才醒過來的政黨。也許它們今後可能特意三天兩頭就被更正,以示政黨的“活躍”。
法令進入成熟運作之後,社交媒體可能更懂得如何與POFMA共舞。
偶爾我踩一下你的腳,你踩回我的腳,彼此過招,不打不相識。常被更正的網絡寫手或是組織,要嘛可信度受損,要嘛被當成敢于以身試法的英雄,因此提高知名度。
老虎不發威,被人當病貓。這項法令看來還是一只深藏不露的老虎,並沒有一開口就咬人,它至今還是保持愠而不怒的姿態,但想要在虎口拔牙的人最好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