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國人很有錢,已經是個不爭事實。去年,胡潤研究院就發布過一個數據~截至2016年5月,中國大陸地區的千萬高淨值人群數量,約134萬。這些財富中,很大一部分來自海外,或是沒有被征稅的灰色收入。
錢太多也煩惱,不安全!爲分散風險,大家總傾向于經濟學家提議的“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裏”,于是就順理成章想到了藏錢國外,比方說在新加坡開個賬戶。這樣一來,以上在中國查不到的收入,不就安全了嘛,反正中國的稅務機構也查不到。
▲新加坡金融區摩天高樓聳立。
近年來,新加坡俨然成了亞洲瑞士(編者按:以客戶資料保密而聞名于世),甚至隱約有超越後者,成爲全球“自由”的金融中心趨勢。不僅中國,周邊國家印尼、泰國,遠到俄羅斯,幾乎全世界所有土豪都願意把錢放進新加坡銀行。
這也難怪,李光耀時代制定的政策當中,金融業本來就是國家重點扶植的支柱行業。再加上稅務低,環境好,醫療和教育發達,亞洲和全球的富豪把財富和家庭安放在新加坡的趨勢,有增無減。
可惜那些隨心所欲藏錢的日子,馬上就要結束了!因爲新加坡也加入了CRS框架(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報標准)。
所謂CRS(共同申報標准),簡單來說就是簽署國間相互披露對方國家公民在本國的經濟財産情況,目的就爲提升稅收的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
對中國公民而言,更要命的是外彙管制那麽嚴,好不容易各顯神通,比方說通過地下錢莊或者螞蟻搬家……形式,把錢帶出國,以爲藏得穩妥了~Duang~又將被翻個底朝天,無所遁形。
首當其沖的,會是以下幾類人
- 在中國境外有金融資産配置的
- 在海外持有殼公司投資理財的
- 在海外國家或者地區購買高額人壽保險的
- 已設立海外家族信托的
- 在海外藏錢的中國公務員
- 在境外設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的
好吧~如果你不屬于他們中的任何一類,恭喜你,基本可以確定是個窮人。在這一回合,你樂得當個吃瓜群衆,輕松看富人各種煩惱!
可想而知,當CRS框架的“噩耗”傳來,多少人的第一反應會是—-新加坡也不能安全低調的藏錢了?!以後究竟還能把錢藏在哪裏?
這個反應可說是因爲認知缺陷而導致的因噎廢食。個人認爲要全面透徹看待並且迎接CRS,就必須要了解它的前世今生。
2014年的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簡稱經合組織)通過了一項劃時代的決策,就是上面那個CRS。
CRS影響的不僅僅是管理著數十萬億美金資産的全球金融業,而是在參與信息互換的上百個國家之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透明框架,只要你活在這個框架之內,你的資産就要透明化,從今以後,這個世界將是一個無富可藏,無稅可避的世界。毫不誇張的說,CRS是這個時代對人類的財富觀念和稅務意識的影響最爲深遠的一個決策。
經過幾年的准備和實施,框架內的第一批55個國家,即將在2017年的9月首次開始信息互換,這其中包括英法德意等諸多歐洲國家。
而第二批的43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已在搜集客戶信息,將于2018年9月首次參與信息互換,這其中,就包括了瑞士,中國,新加坡以及香港地區。
在推出CRS的八十年前,瑞士于1934年通過了銀行保密法。在這個法令下,銀行客戶的隱私必須受到保護,如同醫生必須保護患者隱私,律師必須保護客戶秘密一般。泄露客戶的隱私信息等同于犯罪。在此後的漫長歲月中,瑞士的銀行和絕對的隱私保護劃上了等號。
尤其是經曆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瑞士作爲永久中立國,吸引了無數的歐洲各國的外逃資金,進一步鞏固了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瑞士的銀行家們一直恪守著保密制度,用光榮的職業操守以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職業智慧,捍衛著客戶的隱私信息。
我一直很好奇在這段曆史中,瑞士的銀行家們應該是一邊數鈔票,一邊對哲學家們投向蔑視的目光。因爲銀行家們用實際行動對三大終極哲學問題嗤之以鼻:“客戶是誰?客戶的錢從哪來?客戶的錢要用到哪去?”“我們保密,我們不知道,我們知道了也不會說。”
曆史上有不少重大事件都是由一次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點燃了導火索,比如裴迪南大公在薩拉熱窩遇刺點燃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瑞士銀行保密制度的終結,也是因爲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的一次告密。
2008年,瑞士最大的銀行瑞銀集團,一名前員工布拉德利向美國政府告發,瑞銀集團爲美國籍的客戶隱藏了至少200億美金的財富以規避稅務。最終,瑞銀集團認罰7.8億美金,上交了之前保密的美國籍客戶資料,以及宣布在所有非美國的分行,停止爲美國籍客戶提供任何服務。
如果你覺得罰得太狠,不妨看看2014年,瑞士第二大的銀行瑞士信貸認罰28億美金並且向美國司法部認罪,承認非法協助美國籍稅務逃稅。也正是在2014年,瑞士向世界屈服,和經合組織共同宣言推出CRS,銀行保密制度正式煙消雨散。
題外話,告密的布拉德利獲得了美國稅務機構的告密辦公室(是的有這樣一個部門)所獎勵的1.04億美金“告密費”。瑞士的媒體倒是三觀很正,稱這次告密事件是對整個瑞士的金融體系的一個福音,正是這次事件,讓瑞銀集團痛到骨子裏,加速了整個行業的改革,從此一舉廢除了被認爲是造成瑞士成爲洗黑錢和逃稅行爲根源的銀行保密法令,顯然也間接催生了全球性的CRS。
了解了這些,你就會明白,CRS不是針對個別的某個國家或是個別的誰,而是幾乎全球所有重大經濟體聯合起來對所有屬于自己的稅務居民的全球財産來一次大起底,攤開在陽光底。至于每個國家針對這些原本不知道的居民財産如何征稅,征多少稅,那就不關CRS的事了。
諷刺的是,當年的帶頭大哥美國並不在這個框架內,原因不是美國不想知道它的公民在海外藏了多少錢,而是因爲它有自己的最強申報准則,FATCA(業內戲稱肥咔),而且實施得更早更完善。
說起來CRS還借鑒了不少肥咔的做法,算是肥咔的同門小師弟。所以,當筆者聽到某些不良中介忽悠客戶,爲了規避CRS去加入美國國籍或綠卡的時候,只能感歎無知者無畏。
CRS在地域上已經幾乎沒有了死角,不要說各大發達國家以及金磚四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連最受歡迎的各大離岸屬地,包括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澤西,聖基茨,安提瓜等等,也全部在CRS框架內。
對了,台灣目前還沒有簽署CRS,但是,根據目前媒體的放風,筆者預測台灣並不會被孤立太久。所以,錢該存在新加坡還是得存,因爲存在哪裏都一樣。
關于CRS規定中哪些財産要申報,要怎麽報,網上的技術文章已經解釋的非常清楚,筆者無意重複,只想劃一下重點:現金,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資産,有現金價值的保單,以及信托下持有的上述資産,都需要申報。
所以,擁有申報責任的就包括了新加坡所有的銀行,券商,保險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而目前還不需要申報的是房産,珠寶,藝術品等非金融資産。
你可以說那好我把現金全用去買房子買鑽石,行不行?現在當然可以,但是第一,這類資産的流動性大大降低了;第二,如果金融資産都申報完了,經合組織一拍腦袋,大家接下來在CRS框架內,把自己居民的海外房産也報一下吧,你怎麽辦?
明白了這一切,應該可以丟掉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從正面去看待CRS,以及未來我們所有人所面對的信息透明的時代。
亞洲的財富崛起落後于西方,在稅務制度和公民稅務意識方面同樣也落後于西方,而CRS把大家拉到幾乎同一個時間節點來做這件事情,在亞洲的沖擊力要更甚于歐美。
從CRS帶來的全球趨勢著眼,新加坡可能以其聞名于世的廉潔與規範體制,將進一步鞏固其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畢竟,新加坡得瑞士之穩定,得紐約之人才,無香港之行政消耗,無上海之英文弱勢,又是中國以外唯一的華人國家。
既然“藏”字一說在地球上已經不複可行,不如把財富“存”在新加坡,享受這裏的便利,高效,以及安全。畢竟,這些正是財富管理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