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寫到2002年6月底,我最後一次以新加坡方秘書的身份參加新加坡—山東經貿理事會會議,之後政商代表團大部隊從煙台經北京返回新加坡,而我直接從煙台飛上海,7月1日正式赴任,擔任新加坡駐滬商務領事。
向往與期待
我對這個新職務是很向往的。
一、2000年5月,我通過一輪筆試和兩輪面試,爲新加坡貿易發展局(現稱“企業發展局 Enterprise Singapore)所錄取,于是從民防部隊的武吉知馬消防局局長(中國稱爲“中隊長”)任上辭職。雖然都屬于公務員,但是兩者工作性質和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完全不一樣,起初我做得很吃力,需要花大力氣轉型。短短兩年後,貿易發展局願意派我駐外,尤其駐上海,是對我過去工作的認可,也說明我這個轉型還是可以的。
▲照片說明:筆者2000年指揮武吉班讓輕軌(Bukit Panjang LRT)消防演習之後接受電視新聞采訪。
二、貿易發展局負責的是協助新加坡企業國際化,在貿易發展局工作,如果總是在總部機關而不駐外,就跟消防官只坐鎮總部遙控而不領兵救火一樣,毫無意義。唯有在最前線,才能有最好、最及時、最接地氣的接觸實戰的機會,也才能最好最快地取得個人發展。貿易發展局願意派我駐外,尤其駐上海,是對未來能力的培養,這是我十分期待的。
三、駐外人員相應待遇福利。除了正常工資,駐外人員都有生活津貼。生活津貼是根據地點而定的,級別相對低的人員(例如隨員),津貼有可能比月薪還略高一些,級別高的人員(例如參贊),由于月薪本來就高,津貼相對來說就不高了(然而,總沒有人嫌錢多的)。如果帶家屬,津貼還要高一些。單位提供高檔公寓甚至洋樓作爲住宿,運氣好的話還配有車子。如果學齡孩子一起駐外,那麽單位還會負責國際學校學費。此外,如果在新加坡有房子,那麽駐外的這幾年還可以把房子出租,這又是一筆額外收入。
四、我是第一次駐外,領到外交護照後,感受到外交官的許多禮遇。在機場可以走外交通道或特別通道,不必跟大夥兒排隊;用的車子挂著使領館的特殊牌照,跟隨大使或總領事外出時還插個國旗迎風飄揚,當年買汽油都可以退稅;出席各種活動時不是坐前排就是第二排,享受各種禮遇;平時工作聯系的中方官員,在省裏,副廳長和處長是標配(見樓下科普),在地方上就是地級市書記、市長、副市長、外經貿局局長(現在改稱商務局局長)。我們在外派之前得到外交部、內部安全局、貪汙調查局及一系列經濟部門聆聽“行前簡報”,我印象很深刻的一個就是,我們頂頭上司就告訴我們:你們年紀輕輕就駐外,難免輕飄飄,甚至有些人會趾高氣昂,要注意啊!不要被虛榮沖昏了頭腦!
▲左:新加坡外交護照;右:中國外交部當年發予外國駐華領事的領事官證
小科普(大致如下,部分重疊,僅供參考)
與其他國家、地區一樣,新加坡駐外使領館各個處室的人員都是從職能部門派駐的,大使、總領事和負責政治、領事工作的同事當然由外交部派遣;商務處的(如我)則由貿易發展局派遣,我們職責是把新加坡企業帶出去;經濟處的是由經濟發展局派遣,職責是把高素質的外國資本、技術等引進來;武官處當然就是國防部的軍官主持工作,通常是上校,有些大國則是准將,我甚至見過東歐國家武官是中將,有點嚇人;此外,還有科技處、教育處、文化處等,都是常規設置。
我的前任
我被派駐上海期間,我們上海總領事館有總領事一人,新設副總領事一人,政治領事兩三人,領事處領事好像是一人,隨員一人,總領事秘書一人,這些都是外交部派駐的。再來我記得是商務領事二人,經濟領事一人,文化領事一人,科技領事一人,大概就是這樣。
這兩位商務領事是我的前任。不是那種前任,而是這種前任。前任一個是W,另一個姓什麽我實在記不清楚了,好像是L,此人非常有意思,有一次我們副總領事跟我開玩笑說,“好像也沒見L做什麽事,也沒見他寫什麽報告,但你們都不管他。是不是臥底情報人員啊?”反正我到任之前,L已經離任了,後來很快好像就辭職了,反正從此人間蒸發。說他像情報人員,倒還真有幾分像。
W就不一樣。W幹活兒很拼,也很高調,很受單位器重。他之所以從上海離任,並不是普通的調離,而是因爲單位給他發了獎學金,保送他上哈佛大學的肯尼迪政府學院念研究生課程,可謂前途似錦,無量光明。
W當時還有個佳話。那年,他向單位彙報,說中國有個重量級調研單位把他列爲“影響上海百強人物”,而且出了本書,有書爲證。此事非同小可,大家對W刮目相看。
我到任之前,W也已經離開了。兩個前任都在我到任之前走了,擺在我眼前的,只有一個找不到鑰匙的大保險箱、幾把門鑰匙、幾盒各領域中國人的名片、還有一只摩多羅拉手機。我仔細翻了名片,發現基本沒用,都是些對我工作來說可有可無的人物,至于領區內各地方黨政領導、主要公司老總這些我們工作最需要認識的人,名片基本不在。唯一的安慰就是L、W各留下一套公家公寓,我愛住哪套,自己隨便選。我先是住到徐家彙彙金百貨頂樓的那套公寓,但後來覺得有點太大,于是搬去虹橋仙霞路友誼商城旁邊的麗晶大廈。
▲作者2002年攝于新加坡駐上海總領事館(烏魯木齊中路舊址)。
到任之前,W已經把他名下挂著領館牌照的伊蘭特轉賣給我,7000美元。我初到上海的那個夜裏,把車子開到公寓外繞了一圈,一不小心卻逆行了——新加坡和中國駕駛方向是反的,當時我還沒習慣。還好是三更半夜,路上車輛極少,沒有出事。
打印機和小型音響系統
我在上海領事任上的第一次重要任務就是2002年8月新加坡貿易工業部長楊榮文率商務代表團訪問京皖浙。本次活動一共九天,在北京只有一天,在皖浙卻足足有八天,皖浙屬于上海領區,而且率團訪問的部長又是我上司的上司的上司,本次活動自然是我最重要的一次任務。這次任務後來催生許多項目,我下一篇來介紹。
正在我緊鑼密鼓籌備本次活動時,接到了來自新加坡總部的一個奇怪的電話。
電話是從財務部打來的,問我上海辦公室有無某某型號打印機和某某型號小型音響系統(mini hifi)。
我說,小型音響系統肯定沒有,我們辦公室這麽小,一目了然。至于打印機,我得對一對型號。
我對了對型號之後,跟財務部說,我們辦公室沒有你說的這打印機。對方沒說什麽,謝了一下就挂電話了。
就這樣,過了幾天,接到直系上司的電話,讓我去面談。一談之下,嚇我一跳。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我記不清楚了,不知每年還是每次交接時,總部都會派審計師前來,這次也一樣。
審計發現一些問題。其中一個問題是發現一張大額發票,大概幾千人民幣,是由古北家樂福開的,內容是“辦公用品”。只有發票,沒有購物清單小票。單位派人到家樂福去把購物小票打印出來,一一核對上面的物品,絕大多數物品大概沒有太大問題,但是打印機和小型音響系統明顯不屬于“辦公用品”,而屬于固定資産,但又沒按固定資産入賬。
後來慢慢查,發現問題越來越多。
一個最大的問題是,W在駐北京和駐上海總領館工作期間,多次報銷機票有問題。細節就不說了,看看當年新加坡《聯合晚報》的報道就知道大概了:
簡單說,就是虛假報銷。其實,W所涉及的款額也就“近5000新元”,應該還不到W當時單月的生活補貼,也不到W的月薪。
我印象特別深刻,2002年8月25日傍晚,貿工部長率領的商務團抵達杭州,當晚大概九點多我接到W打來的長途電話,哭喪著說上司不接他電話,讓我代他向上司解釋和忏悔,“救一救他”。我代他轉達了,但上司仍不接他電話。其實,只要一進入立案調查階段,上司就不方便再有私下接觸了,這是常識,但對當事人來說,總是死馬當活馬醫吧。連李光耀當年處理涉嫌貪汙的部長時,也是不能見的:
▲《李光耀回憶錄 19965-2000》2015-07版,第189頁
W的事十分可惜,當年他才34歲,風華正茂,意氣風發,而且是獲得獎學金到肯尼迪政府學院學習的極少數公務員之一,明顯是重點培養對象。如果沒發生這事,他一年後學成歸來,大概很快就會升副司長,之後,正司長一職指日可待,甚至副局長也很有可能。
因爲此事,W在2002年8月被解雇,2003年11月被控,2004年10月被判坐牢八周。此時我都已經辭職下海了。
我在上海短短兩年的任上,倒是見識了另一件事。
有一天,我接到個電話,是打到我手機上來的。來人興致勃勃地說,去年我們把W領事列上了“影響上海百強人物”,還出了本書,只要XXXX元;如果您願意多出一點,我們還可以安排出席什麽什麽晚宴,而且安排您與這位那位大名人同桌……
至此,恍然大悟。
所謂“百強”,原來如此。
所謂“百強”,竟是如此。
所謂“百強”,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