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越南印尼女+馬國同夥,東南亞刺客聯盟做掉金正男

2021 年 3 月 10 日 羽扇角巾

默認標題_自定義px_2021-02-23-0.png

QQ圖片20170218093534

2月15日,金正男在大馬遇害時遭遇兩名女刺客協力“捂臉殺”。第一名刺客當天落網;第二名刺客在2月16日淩晨,也被馬來西亞警方逮捕,出人意料的是,這兩名女子都不是朝鮮人。

第一名女刺客叫Doan Thi Huong,28歲,1988年5月31日出生在越南的南定市。被捕後,她說自己是越南的“網紅”,去馬來西亞都是爲了拍攝新的“搞笑短片”,自己沒想殺人,惡作劇而已。

640

▲Doan Thi Huong

有意思的是,她的名字在越南其實挺常見的,但就是怎麽搜,也搜不出不出她是“網紅”的相關信息。不過,她的長相確實是相當符合”美女網紅“的定義,迷倒了一衆媒體,連馬來西亞《中國報》的記者都說她是”性感尤物“好嗎!

640

白衣女刺客的“LOL”T恤,甚至可以在某寶買到同款(這價格也太不走心了~)。大家不用去搜了,已經被某寶刪了~

640(2)

第二名女刺客是今年25歲的Siti Aishah,持有印尼護照,來自印尼西冷。隨後,馬來西亞警方宣布,第三名馬來西亞男同夥(Siti Aishah的男友)落網。

640(3)

按照Doan Thi Huong的說法,她和另一名越南女子(逮捕後已被證明是印尼女子),一起前往馬國,同行的4名男子包含越南裔和朝鮮裔,他們指示她和同伴合作,一人使用噴劑,朝金正男臉部噴灑,另一人用手帕捂住其臉部。最後,2人再乘德士逃離現場,並在下榻的飯店會合。結果,其余5人突然消失,Doan Thi Huong爲了尋找同伴才回到機場,被警方逮捕的。

640(4)

▲第二天被抓捕的女刺客

QQ圖片20170218093602

在對金正男的屍體進行解剖一事上,多家媒體報道,朝鮮方面曾試圖阻止驗屍。據說,朝鮮駐馬來西亞使館,苦口婆心地跟馬來西亞警方談了好幾個小時,就是爲了讓他們不要解剖屍體,讓朝方直接領回遺體。

不過,這要求直接被馬來西亞拒絕了。所以,朝鮮方面只好派人看著驗屍,連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姜哲,也要親自到場盯著。

640(5)

▲使館官員和馬來西亞警方交涉中

馬來西亞警方表示,必須等到醫生的剖驗報告及化驗報告出爐,以及落網女刺客的調查工作完畢後,才能決定什麽時候讓金正男家人領屍。根據馬方的程序,遭人毒殺的命案,化驗報告通常需要大約1個星期才能完成。雖然女刺客已落網,但還有4名同黨在逃,警方還會繼續追捕。

 

640(6)

▲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工作人員

QQ圖片20170218093621

按照機場第一名接觸金正男警員的說法,當時金正男還沒過安檢,是在人來人往的離境大堂遭遇毒手的。金正男在遭遇刺殺後還是相當清醒,可以向求助的女客服人員說出事發經過,只是表情相當痛苦。

據可靠消息稱,韓國國家情報院同韓國國會周三(2月15日)召開了閉門會議,其中一名參與會議的議員,就告訴法新社記者,金正恩曾經下達過一個刺殺其長兄的”長期有效的指令“。

640(7)

▲金正恩和金正男

金正恩在2011年年底掌權後,2012年金正男就遭遇過一次未遂刺殺。那時,金正男身在澳門,因爲保镖拼死保護,他才得以逃脫。據說,2012年4月,金正男寫信給弟弟金正恩,懇求金正恩”放過他以及他的家人”,信裏更是提到,”我們哪兒也去不了,知道唯一的逃脫就是自殺。”

另一名韓國國會議員指出,金正男的家庭成員包括他的前妻、現任妻子,以及3名兒女,除了在波斯尼亞讀書的大兒子,其余的家庭成員主要生活在北京和澳門,並且受到中國當局的保護。據他說,金正男早在2月6日,就抵達馬來西亞了。

640(8)

 

▲金正男

目前,馬來西亞警方還在繼續追捕剩下3名嫌犯,大家也都在等金正男的屍檢報告,一切就交給時間了。

相關文章:

  • 沒有拿錯獎,她順利奪下小金人。這個真正的奧斯卡得主最想做的卻是帶八位主角逃離紅燈區……
  • 沒有拿錯獎,她順利奪下小金人。這個真正的奧斯卡得主最想的卻是帶八位主角逃離紅燈區
  • 消費參考丨市場萎縮的方便面,漲價了
  • 後港公寓16人因參加生日集會違反防疫政策被處罰款
  • 英國貨車集裝箱遇難者信息全部浮出水面,最小的僅15歲!
  • 2月15日,新加坡疫情:新增9起,全是境外輸入病例;新加坡連續第三天無新增本土感染病例
国际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5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