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中國傳來了一個讓海外黨們震驚的消息,中國將嚴查私下換錢行爲。朋友圈換彙時代要終結了!
相信在新加坡的大家,對私下換錢並不陌生。微信群裏經常有人換錢,說好的萬能群,到最後都淪爲了換錢群,“出XX新幣、收人民幣、支付寶彙率”,都成了進群的通關暗語。
校友群也成了換錢群:
在新加坡私下換彙,一般是新幣走PayNow、Pay Lah,人民幣走支付寶微信,非常便利。
但是從2月1日起,私下換彙,就是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高)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彙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2月1日起,有以下兩種行爲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1、倒買倒賣外彙
(指在中國境內直接以現金倒買倒賣個人手中的外彙)
2、變相買賣外彙
(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彙之間的直接買賣,而采取以外彙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彙、以外彙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爲。)
情節嚴重的,會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非法進行外彙交易並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或者總額達到500萬人民幣,就是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經營。
這也意味著大家平時私下換錢,可能涉嫌違法!
舉個例子,在新加坡,當天彙率是1新幣=4.9人民幣,但是你以1新幣=5人民幣的價格換給了別人,每新幣賺了1毛人民幣,這就是變相買賣貨幣,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或者換的總額超過了500萬人民幣,你就有麻煩了……
雖然獲利10萬或者換彙500萬是個不小的數字,但是在《解釋》中也指出這是累積數字,所以小額面值換彙也可能成爲刑事犯罪的誘因。
當然,兩高並不是爲了給海外黨們添堵才出台這個《解釋》,而是爲了打擊通過私下換錢和地下錢莊,來洗錢或者轉移資金的不法分子。
因此《解釋》還說明了能被認定爲“情節嚴重”的兩種情形: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人民幣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人民幣以上的。
仿佛是聽到了風聲,朋友圈私下換彙的人,現在只敢收大額人民幣,絕對不敢出大額人民幣了。就怕一不小心就超了限額,被盯上。
外彙管制
這個政策其實早有苗頭,衆所周知,中國的外彙管制規定:每人每年向海外彙款的金額,不能超過5萬美元。超過的部分,必須是用途真實,比如用于正常的出國就醫、留學、旅遊等,才可轉出。
對于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用途真實性的(如買房、炒股不算真實用途),就會被限制彙款。
因爲這個政策,一些中國人爲了把大筆的錢從中國轉出,铤而走險,找非法的彙款公司,前不久就有一名中國富婆(新加坡PR),被幾名新加坡人騙了200萬美金。
網絡支付受監管
大家在互聯網平台的轉賬,也受央行的嚴格監管。
2016年,央行頒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經過實名登記的支付寶、微信等非銀行支付賬戶,支付額度最高設定爲一年20萬人民幣。
2019年1月1日起,個人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賬,可能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以微信支付爲例,無論給微信錢包綁定幾張銀行卡,只要是同一自然人名下的賬戶,轉出的總額不能超過20萬人民幣。
在2018年年末,就有網友表示,微信支付因爲超了額度,用不了了!她曬出了自己轉賬到達20萬後收到的提醒,錢包功能直到今年的1月1日才恢複。
私下換彙風險大
除了政府的政策限制,私下換彙本就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我們也曾報道過多起在新加坡私下換彙被騙錢的案例。
2019年2月3日,一名男子私下用人民幣和陌生人換新幣,被騙走130萬!好在宏茂橋警察15小時閃電破案,追回了錢財。
2018年11月18日,一名網友與陌生男子私下微信換錢,被騙走達51萬人民幣。
所以,海外黨們,需要大額彙款時究竟該何去何從?雙手奉上相關攻略:
01 學費要彙款,怎麽辦?
如果孩子在新加坡留學需要彙款,那就按照正常的手續和真實的用途一次性彙出,不用分次彙款,多花費彙款手續費不說,還可能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你擔心5萬美元,還不夠孩子用怎麽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再給孩子辦幾張銀行信用卡的副卡!
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都有國際卡,除了可免除貨幣轉換費,且每筆的消費,主卡除了有即時提示,還能直接用人民幣境內還款。此外,現在支付寶功能強大,打車、消費,同樣風聲水起。(Uber、Grab全都接受支付寶,屈臣氏等各類日化用品商店同樣可以使用)
02 需要的錢超過5萬美元,怎麽辦?
如果學費及生活費遠遠大于五萬美元,又該怎麽辦?
中國外彙管理局上海分局官網,在2017年1月26日發布的“國家外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改進個人外彙信息申報管理’答記者問”中,明確指出:
“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彙,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超過便利化額度的,提供本人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學費證明或生活費用證明就可以購彙。”
也就是說,拿著簽證錄取通知書和學費要求,就可以照常購彙,不用方~
03 做生意的需要大筆資金怎麽辦
針對網上以後境內個人和國外做生意彙款也很麻煩的說法,其實也是過度解讀。
在外彙管理局的官網上也可查詢到2007年頒布的《個人外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其中第九條就明確規定:“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彙、收結彙應通過本人的外彙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彙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所以只要符合規定,做生意是不受影響的。但要指出的是,個人在外投資房産和購買境外的大額理財保險,是不被允許的,比如說某些房産商的營銷模式,國內付款或彙款至國外購房就行不通咯~(其實也就是嚴查這類!)
由此可見,只要你的外彙彙款是真實且符合規定的,彙進新加坡,一切都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