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新加坡眼收到網友求助,該網友在新加坡當華文老師時,沒有與雇主及時續簽合同,因個人原因想要辭職回國,“老板卻不放人,以沒續簽合同爲由,要求必須幹滿准證日期”。新加坡眼原函照登,在此提醒廣大網友,注意及時續簽勞動合同,如果遇到相似情況,及時投訴。熱心的網友就此事給出了解決方案:
赤道不下雪呀:
可以直接去勞工部投訴的
發燒的藍鯨:
直接把辭職信寄給人力部就可以了 提前一個月 wp機票雇主必須負責買而且要買到家鄉附近的國際機場 不給買你就去投訴 一訴一個准;人力部電話是:64385122,來新加坡工作的時候不需要給你買機票,公司只是負責辭職之後回程的機票。
關于提前三個月通知雇主的問題,很多網友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幸福的淞淞:
很多都是提前三個月通知,有些離職時一年內還不可以去競爭對手的公司
瘦了的瘋子:
我們還必須提前半年呢
鹭斯基Ludia:
3個月notice 太狠了,我公司合約寫的兩個月 實則一年都辭不掉
小燕崔崔往南灰灰:
很多公司都是3個月,不奇怪
快樂的坤坤02:
什麽公司這麽黑暗!提前三個月通知!我提前兩個月通知都覺得太長時間了
還有大神給出了圖片評論:
Heidi-USY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