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有網友給我們發來微博,請求匿名求助網友。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嗨皮的洋洋洋:當然不正常 投訴
楠姐姐__:我都快住一年了 我還沒有房卡!!!二房東各種理由!!
今天天氣好198801:回複@楠姐姐__:走的時候把二房東投訴了吧
誰允許你直視本女神_:不止十次看到了類似這種被吭的求助帖。看完只想說活該。在租房子前不是應該了解清楚各種問題才決定要不要入住以及付款押金等一系列手續嗎?真的不想吐槽各種沒良心的新加坡人吭了多少類似這樣的中國人的錢。說多了還不是怪自己蠢
小螃蟹賣的小女孩:回複@誰允許你直視本女神_:同意你的說法
ByQQQQQ:有些中國的二房東更可惡我之前住kovan的某間公寓 合約是至少半年 我住了半年就跟二房東講 我下個月就搬了 他那時說okok 到我要搬的時候他不肯給押金給我 說我沒有書面通知他 然後我說不給押金沒有關系 你讓我住多一個月 他說住多一個月可以可是你要給這個月的房租 然後下個月我退押金 呵呵
菓小菓:被轉租了吧
發福的猴子:爲什麽開始不講清楚這些問題就交錢呢?想不通
以前名字太中二:額雖然短租很多,但確切的說在新加坡租6月以下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1)一般在被轉租的情形,租客如果沒有簽署正規的租房合同,就算被各種盤剝(比方說不給房卡使用公寓設施、多扣押金等等),想投訴基本是無門的,更多的只有靠自己和對方鬥智鬥勇。
2)新加坡的法律明文規定,租房的最短期限是六個月。就事主只租一個月的情形,你可能初來乍到不懂,但常住本地租房出來的,應該就是知法犯法了。這種情形是可以如網友建議的那樣,投訴的,只是要做好做惡人被罵的心理准備。
其實私下裏,已經告訴過事主“他租你一個月,就不合法。”了,看了網友留言,貌似除了提醒在租房子前要了解清楚各種問題,才決定入住以及付款押金等一系列手續之外,也提不出其它更好的建議了。
機智小夥伴們,你有什麽說法?歡迎評論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