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外國人要在新加坡工作,需要持有相關的工作准證,比如—-WP工作准證/SP專業准證/EP就業准證。
但是有一類人,並不需要持有上面說的這些工作准證,手裏只要有一封信,就能工作。那就是人力部簽發的LOC(Letter of Consent)了。
經常就有人問,我的條件可以申請LOC信嗎?應該怎麽申請?今天就來跟大家說說這封“神秘”的信。
LOC信,是人力部發給特定人群,在新加坡工作的憑證。目前只有兩類人可以獲得:
1.持有LTVP/LTVP+(長期訪問准證)的新加坡公民/PR的配偶
2.持有DP准證的EP(就業准證)/Entrepass(商業入境准證)/PEP(私人就業准證)的家屬
1.雇主
2.勞務中介
1.與雇主申請時所注明期限有關
2.與LTVP/LTVP+/DP准證期限有關
3.LTVP/LTVP+/DP准證取消,則LOC亦失效
4.從所申請公司離職時,LOC失效
1.可以直接工作,不必再單獨申請工作准證
2.持LOC工作,不占用公司人頭配額和外勞稅
- 雇主公司或者勞務中介登錄人力部EP Online系統,填寫表格,提交所需材料(具體材料因行業不同而有所區別,大家不必擔心,雇主或勞務中介會索要)
- 7個工作日之後,檢查申請狀態(Approved/Pending/Rejected)
- .通過之後,登錄EP Online系統,打印LOC
現在大家應該明白了,其實LOC信的申請相對簡單,只要你的准證符合條件,找到工作,雇主就可以直接給你申請,之後就可以持信工作了。
資料來源于:新加坡天宇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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