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網友自述男友持有SP簽證,在一家建築公司做項目工程師,超長工作時間,老板不僅沒給加班費,保險也沒買。發工資時,老板不提供工資單。她想去人力部舉報這個公司,又怕影響男友申請PR,她該怎麽辦呢?
網友們看到這個問題,瞬間炸了,紛紛留言,出謀劃策:
有網友建議默默忍著
吳喵喵哒:
新加坡就是這樣的。
Tracy 0906:
加班這麽正常的事情,如果薪水ok,就忍著咯!
風情羽翼之巅:
加班是常態,但是不給加班費有點說不過去。在這個公司再堅持一下,把PR申請成功之後,就有話語權了,臥薪嘗膽。
有網友建議換工作
陳力偶要火力全開:
建築公司周六幹一天都是常態…可以投訴,找好下家先。
每天早上都被我的腿毛帥醒:
我以前也是這個職位也是S PASS ..加班很正常。。甚至比你男朋友時間還長。。但是有錢的,而且超過10點打車報銷。。你這個免費加班有點過分了。。打算撕逼的話先找好下家吧。。不然就算撕贏以後日子也不會好過的。
阿通RK-Liu:
construction site……投訴了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找下家吧,或者找個大公司。
有網友建議向人力部舉報這家公司
Angeline二萌:
其實你可以去咨詢一下的,勞工部並不是想象的那麽可怕。再一個,PR會受影響是你對新加坡做了不該做的事。這種是維護自己利益的事,可不要被忽悠了。實在不行換個工作吧。
SugarBunny88:
放心大膽的去MOM投訴吧。不過投訴前最好先找到下家。。。
在此,也科普一下工作小常識。
雇主必須爲體力勞動者或者薪資低于1600新幣非體力勞動者(暫且先這樣翻譯,如有更好歡迎指正)購買工傷賠償保險。
從2016年起,只要雇員的工作期限超過連續14天,雇主就應該向雇員提供詳細工資單,其中包括:職位頭銜、工作職責、非工作日加班薪水、工作時間、基本工資、額外福利、休假類型、相關保險等均在列,基本涵蓋了雇員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如果雇主不提供,則可以向人力部舉報。
申請PR的細節,可查看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