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與譴責
周一下午1點多,一位平時不常聯系的朋友給我發來了一則新聞,題爲“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這則新聞想必隨著這兩天各大公衆號的刷屏,大部分人就算沒親眼看到(原文已經被刪除),也了解了新聞的內容——一位叫做賀建奎的南方科技大學學者向世界宣稱,世界上第一對經過基因修改的雙胞胎女嬰前不久在中國誕生。
人民網的小編在發這條新聞的時候,想必是當成中國人取得的重大成就來說的,畢竟“世界第一”這幾個字實在吸睛,未曾想卻獲得了一片罵聲,尤其是來自于生物醫學研究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及相關領域的學者。
我的工作雖說不是在生物醫學研究的第一線,日常工作不會與細胞和動物打交道,但好歹老板也有個幾十號人做基礎研究和轉化醫學的實驗室,平時對于這些話題也有一些了解。
所以當我看到朋友發來的這則新聞,第一反應就是憤怒,用我跟一位外國友人轉述新聞時候的話來說就是,“我希望我懂得這個世界上最髒的髒話,可以用來‘問候’這位‘學者’!”
講真,雖然我自己不做實驗,但也知道這次用來編輯雙胞胎女嬰的基因編輯技術並不是什麽高難度的技術,CRISPR/Cas9本就因其成本低廉,操作方便,效率高等優點而風靡各大生物實驗室。
如果不是說基因改造人涉及到太多的倫理問題和可能的未知風險,這件事情哪裏還能輪到賀建奎當第一呢?他無非是拿著別人研究出來的技術,做了一件大部分人能做而不敢或是不願觸碰的事情而已。這樣的世界第一,拿了並不是光榮,而是恥辱!
古人雲:“君子有所爲有所不爲,知其可爲而爲之,知其不可爲而不爲,是謂君子之爲與不爲之道也!”
讓一個基因被編輯過的胚胎成長不超過14天,這就是一件知其不可爲而不爲的事情。而賀建奎不僅讓這個胚胎成長超過14天,還讓胚胎成熟並從母體生出來,其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是無法估計的——一只南美洲亞馬孫河流域熱帶雨林中的蝴蝶,偶爾扇動幾下翅膀,都可能在兩周後引起美國德克薩斯的一場龍卷風,更何況是兩個孩子?
看到有文章評論說,這兩個孩子就不應該允許育有後代,這樣就不會讓她們的基因混入人類基因池中,也就不可能發生一些人擔心的後果。
那請問這兩個孩子的權利有誰可以保證?賀建奎口口聲聲說自己要對兩個孩子進行十八年的隨訪,要用自己的下半輩子對她們負責,請問他能以怎樣的方式負責?以一個可能已經違反法規,需要坐牢的人來對兩個還有幾十年美好人生的嬰兒負責?
中國沒有倫理?
我在和朋友聊起時,提到了倫理審查,不是這個行業的人可能不太了解倫理審查是什麽。在我們進行跟人,或是人體細胞有關的醫學研究時,甚至說是跟動物有關的研究時,都需要在開展實驗前,將跟實驗有關的詳細信息提交給相關的倫理道德審查會進行審查。
而正規的倫理道德審查會並不會像賀建奎這次實驗所披露的同意書那樣只是走個過場簽名了事(這次事件中有些相關的簽字人根本不記得這件事),而是會定期召開會議,召集來自不同行業(比如說不同科室的醫生、藥劑師、律師、病理學家、護士等等)的專家一起開會,開會的重點是討論研究本身是否符合獲益大于風險的基本原則,是否充分保證了參與研究者(包括動物)的利益,是否尊重了參與研究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等等。
而對于那些可能涉及到弱勢群體,例如說孕婦、囚犯、兒童或是神志不清無法自己做出決定的參與研究者來說,則設置了更加嚴格的審查條件。而如果某位專家參與了該項研究,出于利益沖突的考慮該專家不能參與會議做決定。
在如此嚴格的規定下,如下圖申請書中的喊口號一樣的語言“占領制高點、在日益競爭激烈的基因編輯技術應用中脫穎而出”是根本不可能出現在最終批准的申請裏面的,因爲這些空泛的語言並不有助于解釋如何保證受益者利益的問題。
(網上流傳出來的涉及本次試驗的審查申請書)
倫理道德審查會到底有多重要?前不久,南洋理工大學就對旗下研究員的四篇論文進行了撤稿處理,其中一個撤稿的原因就是關于機構審查委員會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負責審查倫理道德的機構) 批准的不實陳述——明明沒有獲得委員會批准卻連文章都發出來了。
(其中一篇被撤稿的文章)
發表文章可謂是一名研究員的生命意義所在,一撤就被撤了四篇,真不知道這位前南洋理工大學的研究員的心理陰影面積有多大了。
在我工作的十幾年裏,無數次與新加坡的倫理道德審查會過招,一個新的研究從第一次提交到最後批准往往都需要至少三個月的時間,甚至更久。而從第一稿提交到最後批准,當中的修改可能多達幾十輪,這當中涉及到的幾十人的時間、精力都是爲了更好地確保試驗的進行以不傷害受試者的利益爲前提。
有些評論提到了731部隊,對于中國人來說,日本侵華期間,其生化部隊731部隊在中國對戰俘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而這其實並不是個例。
在二戰期間,日本的軸心國盟國德國納粹,也對集中營的戰俘進行了各種慘無人道的人體試驗,電影漫威系列中提及萬磁王的成長經曆時,就曾提及這段曆史。
在德國納粹進行的無數活體試驗中,其中一個很著名的試驗是低溫試驗,因爲他們希望借由這一試驗找到更好的在寒冷的戰場上打贏蘇聯軍隊的機會。根據統計,當年進攻蘇聯的德國士兵,因爲寒冷天氣被凍傷的有二十多萬,二十五萬匹戰馬也在寒冷的氣候中病倒、病死了,有些士兵雖然沒有被凍死,但是連機槍都不能開了。
在納粹進行的試驗中,囚犯被赤裸的放在零下6攝氏度的戶外數小時,然後研究人員測試以不同方法讓被凍僵的人恢複體溫的效果。而不少蘇聯戰俘也被當成試驗品,研究他們的身體是否天生就能禦寒(網上有關納粹人體試驗的圖有很多,太血腥我就不放了)。
並不是只有殘暴的法西斯才會進行這種違反倫理的人體試驗,就在幾十年前的美國,還有一群所謂的科學家進行了臭名昭著的梅毒試驗。
美國公共衛生局性病部門在1932年至1972年間,對塔斯基吉近399名非洲裔男性梅毒患者及201名健康非洲裔男性進行了一系列人體試驗,以研究人體在感染了梅毒後的身體變化。就算之後青黴素治療已經成爲梅毒的有效治療,研究人員也故意不對患者進行有效治療,甚至還阻撓患者尋求治療。這一試驗直到1972被人捅到媒體後才終止。
正是這麽多瘋子“科學家”進行了如此多違反倫理道德的活體試驗,催生了包括紐倫堡守則,赫爾辛基宣言等一系列國際通行的准則,以更好的保護試驗參與人員的利益。
相應法規
2015年,新加坡通過了新的人類生物醫學研究法案(HBRA),以規範人體生物醫學研究以及用于研究的人體組織處理,該法案已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任何符合HBRA框架下的現有研究,如果沒有修改到符合HBRA的要求,都不能開展。
而對于違反HBRA的研究負責人來說,處罰會是罰款,或坐牢,或兩者兼施。于是乎我們最近幾個月聊天的梗都是,“如果我坐牢了,你會來看我麽?”,畢竟一不小心,進行臨床研究的我們就會成爲坐牢重災區。
在HBRA框架下的一系列研究中,涉及到人體胚胎的研究屬于受到最嚴格管控的一類研究,像賀建奎所進行的這種研究根本就不可能在新加坡開展。
這幾天很多科學家實名公開譴責賀建奎,但只有譴責是不足以喝止如賀建奎之流的“科學家”開展這類可能危害全體人類的研究的,不知道已經展開調查的相關部門,何時能將違法的賀建奎送入監牢呢?
(文:baby兔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