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網友求助~~租住的房屋,住了近20人,房東不退押金還惡言相向,這樣做合理合法嗎?
網友紛紛獻言獻策——
beer-bear:
告訴房東如果不退還押金,就到房屋住建部舉報他,一旦被查實,你那二房東立馬就會被遣送回國。對付這種人就得不怕麻煩 還得夠狠。這是我的切身經曆。
青椒炒紅椒:
完全不合法的,跟房東說不退押金就去告,可以拿回押金。另外最好找正規的房東,因爲留學或者工作期間,你的最新地址是要去附近警局更新的。之前我的房東還幫我在房屋住建部報備過,水電單都是寫我的名字。另外,如果同一祖屋住址過多人報備的話,也是不行的
小燕崔崔往南灰灰:
第一步,威脅舉報,謊稱退押金就不舉報了。 第二部,搬走之前拍照,搬出去後第一件事就是舉報HDB,爲社區安全穩定做貢獻,大家都會感謝你的。
黃飛鴻585:
組屋就上報建屋局, 私人公寓就URA。最好先拍下視頻由門口(門牌須入鏡)至, 客廳的隔板房與各屋的床架。 將視頻電郵至建屋局或URA。
一整顆西蘭花:
敢住20個人你還怕拿不回押金麽。我是那個房東我怕死了
大貝Belle:
建議先找到新住處 然後不用跟他話多 不給押金ok 直接舉報 第二天穩穩給你
Nono嘛咪新:
搬進去之前爲什麽不去看房子?有簽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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