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發動了聲勢浩大的反腐敗運動。使人們驚訝的是,黨政官員貪汙金額的數量已經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少則以千萬元(人民幣)計,而多則以數百億計。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資料顯示,截止2013年3月的近五年中最高檢追繳贓款贓物計553億元。從2004年到2014年,中國就從海外追回贓款100多億。根據中紀委的資料,光是2014年就從海外追回贓款30多億。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2億多元。現在還沒有權威的關于反腐敗追回的贓款的統計數據,但是通過了解到的很多個案的貪汙數據且隨著反腐敗運動的深入,追回贓款數目會很大且還會快速增加。這裏就涉及到一個重要的政治問題,在反腐敗過程中所沒收的或者所追討回來的錢去了哪裏?這麽龐大數量的錢應當用在哪裏?
中紀委近日稱,遵照相關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對于在查辦腐敗案件中暫扣的涉案款物的處理原則是:第一,屬于涉嫌犯罪所得的,案件移交司法機關的同時,相關款物一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二,系違紀所得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收繳,上繳國庫;第三,對于經調查不屬于涉案款物的,及時予以退還。按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其余一律上繳國庫。
這雖然提出了贓款處理的一般原則,但是長期以來還沒有足夠透明的並且具體的贓款處理制度細節。或者內部有,但沒有公開,老百性並不知道。人們只是通過各種新聞知道某某官員貪汙了多少,被沒收了多少財産,但從未被告知這些財産的去向。是被收回了國庫,還是用作他途?尤其在地方層面,贓款往往從一個貪官手裏轉到另外一個貪官手裏。其實,如果沒有這方面的透明的制度,人們就有理由擔心:反貪汙會不會是一個貪汙取代另一個貪汙?一個貪官被打倒,另一個貪官又站了起來。這種情況經常使一些人回想起當年重慶的薄熙來案。薄熙來用鐵腕的手段進行反貪汙,沒收了貪官和企業家的大量的財産,但自己卻也成爲了貪官。如果是這樣,人們也就有理由懷疑反腐敗運動的性質及其可持續性了。
如果政府在這方面沒有公開透明的制度,政府反貪汙的公信力就很難建立起來。但如果這方面政府能夠做得好,老百性就會更加信任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會增加,反腐敗運動會得到更大的社會支持。因此,建立透明的制度,讓老百姓具有知情權,是處理贓款的第一步。
老百姓有了知情權之後,又會想這些錢應當去哪裏呢?收回贓款不應該是一個腐敗案的結束,將此贓款放置到它應去的地方,阻止它再次成爲“贓款”的可能性,這才應是一個反腐敗案成功的標志。
錢到底應該去哪裏呢? 人們很容易想到的是二種可能性,第一,回國庫,變成國家的錢,進行再次分配。如前面所提到的,最近中紀委所發布的贓款處理原則就是這樣;第二,歸還受害者。
第一種是最基本的作法。如果政府做到了這一點也很好,但政府既不會在建立政府公信力和增加政治合法性上得到很多加分,老百姓也應該不會因爲這樣的做法而有憤怒之情。國庫得到了充實,國家更加富裕,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充實的國庫,讓政府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比如增加軍事力量,增加對第三世界國家的援助等等。
不過,這樣的做法從邏輯上忽略了一點。其實,腐敗是一個違法行爲,違法行爲肯定是有受害者。在法律上,對于違法行爲的懲處的同時應伴隨有對于受害者的補償。因此,反腐敗的贓款應該返回受害者。然而,這裏又會出現一個重要問題,即誰是腐敗活動的受害者呢?如果人們要去分析一個腐敗活動中所牽涉的受害者,且細化到個人,在很多情況下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甚至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比如說,一個政府工程招標項目的腐敗,直接的受害者可能是受到不公平競爭待遇的參與者。但是間接上,有很多隱性的受害者,例如,超過市場價格的項目合同,其實是對納稅人利益的侵害,貪官通過腐敗活動把納稅人的錢卷入了自己的腰包。所以,受害者其實還包括了所有的納稅人。另外,如因爲腐敗而導致的環境汙染等,腐敗活動的受害者是整個社會,只是受害程度不同。實際上,那些完全沒有任何特權,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必定是受腐敗活動所害最深的群體。很多年裏,政府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化所引發的大規模的拆遷、盲目産業政策所導致的環保危機和生存危機,受害者大都是社會的最底層。
正因爲中國社會是腐敗的受害者,特別是底層社會,從道義上講,這些群體應該成爲反腐敗活動的被補償者。
這麽多年來,中國社會已經是傷痕累累。環境汙染造成的癌症村、艾滋病村,導致了很多家庭和個人的生存危機,教育、醫療等社會政策的低水平,也往往使得更多的社會弱勢群體經常無力自救。中國社會急需被拯救,國家通過經濟建設變得越來越富有和強大,但社會確越來越孱弱。這也是今天中國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要根源。現在真的是時候去拯救社會的時候了。讓那些癌症村的人擁有正常的健康的生活環境,並得到應有的醫治;讓那些艾滋病人得到妥善的關照;讓貧困的人們過上稍微體面一些的生活;讓本來就不是很大的中産階級社會群體不會因爲底層窮人的暴力行爲而整日擔心受怕。
如果從重建社會的角度來看,中國政府可以利用這一次機會,把反腐敗收回的贓款,建立專項的社會救助基金,且每一筆錢都向社會公開,完全透明。這樣做的政治意義非常重大,至少體現在幾個重要的方面。
首先,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的提高。老百性可以直接感受到,這是一個爲老百性做事的政府,反腐敗是爲了老百姓,不僅僅是執政黨爲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老百姓得到了好處,就會發自內心地去擁護執政黨的領導。
再者,社會生態因此會得到改善。這麽多的錢在認真管理和沒有腐敗的情況下,是可以做很多的事情的。社會底層的人得到了幫助,社會會變得真正意義上的和諧。在幫助弱勢社會群體方面,中國政府現在號召非政府組織和社會的參與,這是個好勢頭。然而,在很多方面,鑒于中國社會問題之多,社會力量仍然無能爲力。解決社會問題,政府仍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在西方也是如此。中國政府實際上也是可以利用這次很好的機會,觖決它急需解決的一些社會問題,用在反腐敗過程中沒收來的大額款項,做最需要做的事情的同時,必受全國老百姓和全世界的矚目。
更爲重要的是,如何有效處理反腐敗所沒收的贓款,更是反腐敗制度建設中的有機部分,並且是這個過程中重要且關鍵的部分。解決反腐敗贓款何來何去的問題,也是反腐敗運動最終勝利必須解決的問題。
在一個層面,人們可以說,錢是萬惡之源。同時,錢也是人們行善的基本工具。對中國的反腐敗運動來說,問題是如何斷其惡,而得其善呢?這是人們需要拭目以待的事情!
(謝娜,新加坡隆道智庫分析師。隆道智庫爲非盈利性的戰略、發展、思想研究中心,高端培訓、咨詢服務機構及論壇智力支持機構。以龍永圖和鄭永年爲領軍人物;以林志奇爲理事會主席,鄭永年、曾士生、徐冠林爲副理事長。隆道智庫將充分利用新加坡在東西方之間的獨特地位和開放自由的輿論學術環境,關注中國和平崛起和亞太地區發展帶來的地緣政治和社會經濟的變化,針對相關問題及世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獨立的學術研究和交流,從東方視角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戰略構想,以形成政策影響力,幫助國家和地方政府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造福普羅大衆,惠及人類福祉。在獨立研究的基礎之上,智庫對外提供高端培訓和咨詢顧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