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宣布今年7月15日起,所有德士和私召車都可安裝具備錄音功能的朝車內攝錄器材。
去年6月,陸路交通管理局允許車輛安裝錄像設備,但是不可以錄音。時隔一年,“無聲電影”將加上“配音”。
以後不管是和司機唠嗑、和朋友打電話還是和情人秀恩愛都不再是“過眼雲煙”,而是“循環播放”。是不是倍感拘束、尴尬呢?
不要擔心,新加坡政府規定拍攝畫面不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不可隨意泄露乘客個人資料。上例視頻就屬于侵犯許志安先生隱私權了哦。
而安裝錄音、錄像設備前需要經陸路交通管理局批准,獲批後到指定地點安裝。安裝設備的車輛必須張貼標志以提醒乘客。
安裝設備只是爲了更加公正客觀地還原事實真相,以便當局更有效地處理與車資相關的糾紛,或對付其他尋釁滋事的乘客或司機。
畢竟,這年頭戲精也出來打車了。
所以,以後在車上要謹言慎行啊。






